序号 | 地区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按要求完成整改 |
1 | 上虞区 | DF2023080104 | 我在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东风村高老庄承包了农庄,近期为了修复鱼塘在农庄门口堆放了4-5小车的石头,但区领导、国土局、执法局让我将石头清理掉,说是督察组督促下来,对此我有异议,我只是为了修复鱼塘。而且真正的生态环境问题政府却没处理,例如整个上虞的河道内水草繁多,鱼虾都被非法捕捞,生态环境已被破坏。 | 其他 | 部分属实 | 1.上虞区域范围内共有宽度在3m以上的河道1368条,宽度在3m以下的河道38条,共计1435条(其中,省级河道2条,市级河道5条,县级河道11条,区级以下河道1417条)。河道总长度为2173.936km,水域面积为172.1024km2。上虞区总水域面积为178.53km2,总水域容积为154127.76万m3。水域面积率14.30%,水域容积率为109.62万m3/km2。2.上虞区水域调查利用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统筹现有水域成果资料,全面查清摸准全区河道、湖泊、水库、山塘、蓄滞洪区、其他水域等水域基础信息和空间数据,厘清水域保护和岸线管控具体范围,划定水面线、临水线、水域管理范围线“三线”空间。夏季为藻类及水草繁殖旺季,在巡查过程中,确实有少部分村级河道存在水草繁茂,清理不及时的情况。上虞区转发绍兴市《关于切实加强水面保洁的通知》,要求全区各乡镇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提高巡查频次,做好河湖长巡河及河湖保洁工作。同时为强化以河湖长制为牵引,着力营造良好的河湖水生态空间环境,全区已开展“护航亚运”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3.为切实维护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物多样性,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行为,上虞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21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清网”行动的通知》,启动新一轮违规渔具“清网”行动,本次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1月底。区农业农村局组建区级河道清理队不定期对曹娥江、运河中地笼进行地毯式清理。截至7月底,已累计清理出6000余只地笼,统一委托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4.上虞区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圆满收官,37个行政村40053位农村百姓喝上了“放心水”,全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规模化覆盖率从95.5%上升到96%以上、水质达标率保持90%以上、供水保证率从95%上升到98%,基本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实施“一江十河百溪水美”工程,已成功创建省市级“美丽河湖”11条(个)、建成“乡村美丽河湖”69条。截至7月底,上虞区PM2.5浓度为27.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88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为92.0%,同比上升9.9%。上虞区22个县控及以上断面和5个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上虞区获省级2022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银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获评2022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美丽绍兴建设工作考核全市领先。 | 1.落实河湖长制,加大河道巡查频次,及时清理河道水草,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立行立改,长效坚持);2.持续开展违规渔具“清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情况(立行立改,长效坚持)。 | 是 |
2 | 上虞区 | DF2023080207 | 1.上虞区驿亭镇五夫工业区内的创科厨卫有限公司油漆房存在少批多建,且在生产过程中有刺激性气味产生,该情况已有两三年。2.上虞区驿亭镇五夫工业区内的朗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刺激气味产生,工业废弃物没有进行合理处理。 | 大气、其他 | 部分属实 | 1.绍兴上虞创科厨卫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浴柜、木质家具项目于2018年4月 通过环保审批, 2020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⑴油漆房少批多建问题:通过调阅环评资料,喷漆房(即投诉所指的油漆房)审批数量2个,底漆房、面漆房各1个,审批面积均为200m2(20m×10m),合计400m2。经实地勘察,2021年企业将原已建成的2个喷漆房(喷漆与晾干混用)进行物理隔断,分割成喷漆房及晾干区域共6个,导致喷漆房实际数量与审批数量不符。经现场测量,喷漆房面积分别为17.5m2、40m2、28m2、36m2、42.5m2、22.5m2,合计186.5m2,总面积小于审批面积。⑵刺激性气味排放问题:根据家具行业生产特点及日常监管情况,其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及木 屑粉尘。自2020年4月正式投产以来,因新冠疫情及近期经济大环境等原因,企业生产长期处于不正常状况,产量严重不足。2022年企业根据低效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要求,拆除原有机废气一级活性炭低效废气处理设施,新建4套一级水喷淋+催化焚烧高效废气处理设施。2023年6 月,为提高水喷淋除漆渣效率及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对原有废水循环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安装完毕正处于调试阶段。近三月,因车间内部消防喷淋系统改造 和新建废水循环处理装置,企业一直未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对上下风向无组织大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达到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已按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保设施“三同 时”自行验收,存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问题;厂房环境卫生较差,杂物乱堆乱放及地面积 尘现象明显,厂内员工养有鸡鸭。2.绍兴朗森木业有限公司因使用成品UV底 漆板材,无油性底漆工艺,喷漆工艺全部采用水性漆,根据 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十八项家具行业“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无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企业已于2023年6月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网上登记。2023年7月,企业与第三方环保管家签订日常环保运行管理合同。⑴刺激性气味排放问题:根据家具行业生产特点及日常监管情况,其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及木屑粉尘。有机废气产生点位主要为三楼车间水性喷漆、晾干 生产线,配套建有4套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木屑粉尘产生点位主要为一楼木 作车间,配套建有1套高效中央集尘处理中心。现场检查时,企业生产正常,三楼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门密闭,车间空气质量正常,未闻到明显无组织油漆味,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及中央集尘处理中心均运行正常。进一步调阅资料及现场核实,企业使用UV底漆成 品板材,无需油性漆打底,故喷漆环节全部使用水性漆。在 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调漆间门窗未关闭,调漆废气收集效 果较差的问题。对上下风向无组织大气及活性炭吸附装置有组织废气出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达到无组织排放限值 要求及国家有关排放标准。⑵工业废弃物处理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危险废物仓库正在整体化改造,目前已完成导流沟设置。改造期间,企业设有临时危险废物堆场一处,基本满足暂存场所要求。经查,企业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漆渣,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齐全,其中废活性炭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废油漆桶及漆渣暂未签订处置合同,目前暂存于临时危险废物堆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临时危险废物堆场内未张贴标识标签,且存在一定积压现象,未及时外运处置。 | 1.绍兴上虞创科厨卫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浴柜、木质家具项目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2.绍兴上虞创科厨卫有限公司通过合并喷漆房和晾干房等方式,目前喷漆房数量与审批数量相符,且喷漆房总面积小于环评审批面积。 3.绍兴上虞创科厨卫有限公司厂房环境卫生已明显改善,并清养鸡鸭。 4.绍兴朗森木业有限公司调漆间门窗已立行立改关闭,确保调漆废气收集效率。 5.绍兴朗森木业有限公司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废油漆桶及漆渣处置合同。 6.绍兴朗森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固废堆场已投入使用。 | 是 |
3 | 上虞区 | DF2023080301 | 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21号标准厂房内的佑晟包装有限公司生产时会有塑料颗粒产生,导致附近停放车辆上有颗粒物附着,该情况已有两三年。 | 其他 | 部分属实 | 1.信访件反映的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21号标准厂房内的佑晟包装有限公司实为绍兴市上虞区佑晟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2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项目于2018年12月13日取得环评审批于2020年1月3日完成“三同时”自主验收。2020年6月11日,该公司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2022年投资800万元左右,对涂装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淘汰升级,新上两套采用目前较先进的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设施,于2023年5月建设完成。2.根据环评报告表、批复意见和实地检查,该企业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和玻璃制品表面涂装覆膜生产,主要原料为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和涂料,主要生产设备为涂装生产线和覆膜机,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架、清洁、喷涂、烘干、覆膜、包装,或者根据客户要求单独进行覆膜,生产时对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和玻璃制品表面进行喷涂生产,不进行打孔、打磨、切割等物理加工,故不会产生塑料颗粒,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涂装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8月5日上午,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排气筒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标准为不大于30mg/m3),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小于Img/nP(标准为不大于lmg/m3),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3.8月4日、5日上午现场踏勘时,该企业南侧和东侧有车辆停放,经现场观察,发现确实有个别车辆的挡风玻璃和引擎盖上有类似塑料颗粒的东西附着,颜色为粉红色,较塑料稍软,略微有黏性,无明显气味。经对该企业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管道有破损,排气筒附近未发现类似塑料颗粒,但是在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塔底部循环槽附近发现有类似塑料颗粒附着在空调外机上和地面上,为水喷淋塔循环槽内喷淋液位较高,水流冲击产生泡沫夹带喷淋下来的涂料,而循环槽未加盖,经风吹走并附着在物体上,且干燥后呈颗粒状。查询近三年的信访件,未发现相关问题的举报。 |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指导和督促该企业已于8月5日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塔循环水槽进行临时密闭处理。2.该企业委托专业单位,按照喷淋塔循环水槽尺寸,制作密闭盖子,8月18日已完成定制并密闭。 | 是 |
4 | 上虞区 | DF2023080304 |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104国道新舍朝南经过3座桥后,第4座桥桥下有很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绿化修剪遗留的垃圾。 | 垃圾 | 属实 | 信访件反映的桥梁为樟董河六家洋桥,位于曹娥街道丽樟村。经现场踏勘核实,该桥桥下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枯树等,垃圾覆盖面积约5平方米,总量约2立方米,系外来人员偷倒产生。 | 1.曹娥街道立行立改,根据分类处置原则,立即组织环卫和第三方力量对现场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建筑垃圾及园林 垃圾运至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垃圾堆放点,其他生活垃圾运至 四环路垃圾中转站已于2023年8月4日清理完毕。2.加强执法监管力量,落实每天在辖区范围内不定时进 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处置清理,做好长效管控。3.加大宣传力度,对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文明意识。 | 是 |
5 | 上虞区 | XF2023080307 | 上虞保利璟府华庭全体业主反映小区垃圾分类房不够,向政府反映后只是在36幢和21幢楼下放了四个垃圾桶,但是根本不够放300户人家的垃圾,导致很多人把垃圾直接放在垃圾桶外,夏天垃圾臭味满天飞。而且楼间距近垃圾桶正对着一楼业主家主卧,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 | 垃圾 | 部分属实 | 1.保利璟府华庭小区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高丰社区,于2021年交付使用,小区住房1373套,现已入住住户400户左右,入住率约30%。百官街道于2022年10月在该小区建成投用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智能投放点6个(其中4个标准化垃圾投放点、2个简易式垃圾投放点),分别位于小区4幢,5幢,21幢,24幢,32幢(即信访件所指的36幢),34幢附近,其中21幢、32幢东侧的为简易式投放点。2.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定量分类投放和清运操作导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生活小区原则上按照300户左右设置1个投放点。保利璟府华庭小区(一期)总住房套数1373套(现入住约400户左右),已建成投用6个投放点,不存在投放容量不够的问题。3.位于保利璟府华庭21幢、32幢东侧的垃圾分类投放点,为2个高约2米,宽约4米,深度约1米的简易式厢体投放点,每个投放点设置4个垃圾桶、4个投放口,分别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经走访周边住户,上述简易投放点周边基本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偶尔遇到投放口卡包,有个别业主会将垃圾包投放在地面上。4.两个简易式分类投放点分别设置在原小区垃圾桶规划点位,即21幢、32幢后花园东侧围栏外,现用绿植作隔离,投放口背对21幢、32幢。现场踏看时投放点四周干净整洁,未发现桶内垃圾满溢和明显异味的现象。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点日常管理由物业和第三方分类督导员共同负责,物业负责每天早晚两次换洗垃圾桶、地面清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引导及落地垃圾的巡检处理等工作。 | 1.考虑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投放需求和其他垃圾较多的实际,从8月6日起,对21幢、32幢东侧两个简易式垃圾投放点设置作改进,由原来的四分法改为两分法,调整为1个易腐垃圾和3个其他垃圾投放口。同时,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小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特别关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工作等。2.属地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员加强住户上门宣传,告知居民分类工作意义和分类基本知识,提升分类服务质量,确保居民分类准确率和知晓率。 | 是 |
6 | 上虞区 | XF2023080309 |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未能对危化品进行严格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危险化学物品设备切割、回收、运输及再利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属于重大环保问题。 | 其他 | 不属实 | 1.东关街道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底数清、监管严的标准开展危化品日常安全监管,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对照底数清单,对辖区内4家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30家危化品使用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做到每季度隐患排查全覆盖,特别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危化品涉及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近三年发现49起违规经营危化品案源线索并报送至上虞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立案查处。2.本次对辖区内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对危险化学物品设备切割、回收、运输及再利用的现象。 | 无 | 是 |
7 | 上虞区 | DF2023080701 |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东风村上三线旁边有一家工厂(没有厂名,是村民傅某某开的),该厂生产发光管,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存在噪音、废气污染。同时傅某某在东风村傅张片的傅某某房子围墙旁边还有建筑垃圾堆放。 | 其他、噪声、大气、垃圾 | 部分属实 | 1.信访件反映的工厂,经核实为绍兴市上虞铭山电子有限公司,该企业租用曹娥街道丽樟村村民平房,用于生产发光二极管,实际经营项目与执照登记内容一致,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噪音。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电子元器件制造,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8月8日上午,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和噪音进行突击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和噪音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门前泥路低洼,积水严重,周围还有少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卫生情况较差的问题。2.信访反映的村民傅某某实为潘某某,家住东关街道东风村傅张片张江自然村潘家。8月8日上午现场踏勘时,发现潘某某房屋的西南侧确有少量建筑垃圾堆放,占地约10平米。 | 1.曹娥街道立已完成铭山电子有限公司门前路段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落实人员,加强巡查保洁,加强环境卫生宣传,落实区域卫生长效管控。2.东关街道办事处督促潘某某已完成房屋一侧的建筑垃圾清理。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与东关街道办事处指导和督促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不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 | 是 |
8 | 上虞区 | DF2023081003 |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丽江岸村24房65号村民任某某,在65号与66号中间弄堂内养鸡鸭,多的时候养100只,少的时候养10只,养一批卖一批进行盈利。但鸡鸭粪的味道很臭,污染环境,影响其他居民生活。 | 大气 | 部分属实 | 信访件反映地点位于丽樟村24房65号与66号中间,弄堂长约10 米,宽约0.5米,任某某户在该处中间用木板围挡圈养了 5 只鸡。经了解,前期任某某户在此处养鸡一直只有5只左右,且不进行售卖。根据《关于印发〈上虞区2016年度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户最多可以圈养鸡鸭150 只,任某某户养鸡数量属于合理范围之内。但在弄堂中养鸡,环境卫生较差,有一定异味,对周边村民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 | 1.经调解,任某某同意不在此弄堂圈养鸡,并清理干净。曹娥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协助任立岗将鸡移至自家庭院,并对弄堂进行清理,已于2023年8月11日完成。2.曹娥街道组织相关工作人每日对辖区范围开展巡查, 加强鸡鸭圈养、人居环境行为管理。3.加大宣传力度,对鸡鸭圈养、人居环境等相关内容进 行广泛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文明意识。 | 是 |
9 | 上虞区 | DF2023081506 | 1.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村工业园区内绍兴羽佳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4楼在做喷涂,有刺鼻性气味产生,环评批复项目与实际不一致。2.工业区内绍兴市上虞奥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大门进入后左手边有一幢3层厂房其中一楼东北角的公司里面有在喷涂作业,没有取得环评,还有一个烟囱,在烟囱上开一个口子用于偷排废气(各种颜色的废气),烧电焊没有任何除尘设施。一楼西北角也有一个烟囱平时也在排放废气,一楼还有好些公司的设备与环评批复不一致,三楼的设备与环评批复不一致。3.绍兴市上虞奥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大门进入后右手边的一幢厂房内机器、生产作业噪音很响,存在噪声污染,里面还在进行电焊喷涂,东面的墙壁上有一个口子用于偷排刺鼻性气味。 | 大气、其他、噪声 | 部分属实 | 1.信访件反馈的上虞区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村工业园区内绍兴羽佳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4楼在做喷涂,有刺鼻性气味产生,环评批复项目与实际不一致问题:经核实,投“绍兴羽佳婴童用品有限公司3、4楼”企业为绍兴市上虞诗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分别在3楼和4楼建有一条UV涂装生产线,合计2条,实际生产线数量与环评审批数量一致;生产工艺为:塑料件→上件→静电除尘→底漆喷涂→光固化→面漆喷涂→光固化→下件→检验→包装入库,与环评审批一致;现场检查时,4楼UV涂装生产线正在生产,3楼UV涂装线因新冠疫情及近期经济形势等原因,已于今年4月份始无限期停产,目前实际产能仅约为年产300万套化妆品,未超过2000万套/年的审批产能;企业目前配套了高压多级裂解器+催化焚烧高效废气处理设施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各1套;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该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工艺、设备、产能及防治污染采取的措施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现场对其涂装生产线有组织排放口及对上下风向无组织大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问题。2.信访件反映的工业区内绍兴市上虞奥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大门进入后左手边有一幢3层厂房其中一楼东北角的公司里面有在喷涂作业,没有取得环评,还有一个烟囱,在烟囱上开一个口子用于偷排废气(各种颜色的废气),烧电焊没有任何除尘设施问题:经核实,企业为绍兴上虞硕庭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环节呈三楼分布,一楼为切割、焊接、喷塑车间,二楼为包装车间,三楼为编藤车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一楼建有喷塑生产线一条,设备自带滤芯过滤器,未发现喷漆、UV喷涂等工序;企业已购置4套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信访件反映“烟囱上开一个口子用于偷排废气”的问题,经核实,该烟囱为企业塑粉回收系统粉尘排气筒,“烟囱上开的一个口子”是该排气筒废气出口采样口,已封堵;因其采用喷塑工艺,不涉及油性喷漆(涂),根据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十八项家具行业“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无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现场对其喷塑线有组织排放口及对上下风向无组织大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附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厂区环境卫生较差,东侧空地半成品及边角料乱堆乱放,厂内员工养羊等问题。3.信访件反映的一楼西北角也有一个烟囱平时也在排放废气,一楼还有好些公司的设备与环评批复不一致问题:经核实,企业为绍兴冠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西北角烟囱”为该公司激光切割机(大族激光6000型)切割烟尘排放口。现场检查时,冠迪机械未生产。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现场开启激光切割机,切割过程基本无烟尘,激光切割机自带烟尘滤芯过滤器,烟尘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因其生产工艺简单,仅涉及分割、折弯,且无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根据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三十项金属制品业“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无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对上下风向无组织大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到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4.信访件反馈的三楼的设备与环评批复不一致问题:经核实,绍兴市上虞奥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租用高压开关厂标准厂房三楼(西侧)组织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生产工艺仅涉及伞布裁剪、缝纫和组装,生产项目属于一类项目,生产设备仅为剪刀和缝纫机,生产过程基本无污染。根据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第十四项纺织业“不涉及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的”无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5.信访件反映的绍兴市上虞奥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大门进入后右手边的一幢厂房内机器、生产作业噪音很响,存在噪声污染,里面还在进行电焊喷涂,东面的墙壁上有一个口子用于偷排刺鼻性气味问题:经核实,奥客户外大门进入后“右手边的一幢厂房”内包括两家企业,呈东西向分布,分别为绍兴市上虞东星齿轮减速电机有限公司和绍兴金泰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生产正常。金泰容器情况如下:生产区域以机械加工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卷板机、切割机噪音及焊接烟尘,卷板机等设备通过底座增设减震垫降噪,焊接烟尘已购置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东星齿轮情况如下:生产区域以机械加工为主,主要污染物为车床、铣床、镗床噪音。经现场确认,投诉人反映的“东面的墙壁上有一个口子用于偷排刺鼻性气味”是指东星齿轮原喷漆房废弃排气管道。自2019年10月起,该企业喷漆环节外协加工,并对喷漆房封存、停用至今,但尚未拆除。金泰容器、东星齿轮位于同一幢标准厂房,对其四周厂界开展噪音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附件5)。 | 1.对绍兴市上虞诗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责令绍兴市上虞诗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前不得正式投入生产(边督边改,10月1日前完成)。3.绍兴上虞硕庭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对塑粉回收系统废气排放口升级改造(边督边改,10月1日前完成)。4.绍兴上虞硕庭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加强日常厂内环境管理,清理厂房东侧空地乱堆乱放的半成品、边角料,清养羊(边督边改,9月15日前完成)。5.绍兴市上虞东星齿轮减速电机有限公司拆除已停用的喷漆房及废气管道(边督边改,10月1日前完成)。6.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对全区涂装行业及厂中厂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 是 |
10 | 上虞区 | DF2023081602 | 上虞区百官街道新世纪花园14幢楼下有一堆建筑垃圾,已经堆放2、3个月了。 | 垃圾 | 部分属实 | 1.信访件反映的上虞区百官街道新世纪花园14幢楼下有一堆建筑垃圾问题:经核实,新世纪花园小区目前设有大件、园林、装修垃圾预约收集点4个,4个点位均已公布预约联系电话。经核实,新世纪花园小区14幢楼下堆放有袋装建筑垃圾28袋,袋中均为装修废料。2.信访件反映的已经堆放2、3个月了问题:经核实,根据虞政办综〔2020〕33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区建筑装修垃圾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新世纪花园小区为城区已建成的封闭式住宅小区,业主在装修前需向物业报备并缴纳相关清运处理费用,由物业公司向区住建局办理相关手续并联系区环卫集团清运。经核实,新世纪小区物业公司未收到相关装修备案申请,也未收到装修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经调阅小区监控资料,该点位建筑垃圾为2023年8月12日18时左右堆放。 | 1.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点位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转运至盛丰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于2023年8月17日下午5点清理完毕。2.街道指导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住户上门宣传,告知居民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方式。同时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和保洁力度,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