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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67/2023-777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19 10:43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绍兴市上虞区校地合作研究院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十九条的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202344日至5102020年至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校地合作研究院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本次重点审计调查4个部门、延伸审计了全区11个校地合作研究院,主要对2020年至2022年我区校地合作研究院体制机制运行、研究院运作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大学研究院依托各自母体学校在科研力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取得服务平台精准高效、科研攻关成效明显、人才引育量质并举和服务地方有力有为等成效,在研究院管理、运营和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研究院管理未实现有效闭环。

1.天大研究院缺乏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机制。天大研究院项目引进后未签订落地细化协议,监管主体不明确,未对项目补助资金使用、年度目标考核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2.研究院考核工作未有效开展。一是曹娥江度假区管委会陶瓷研究院考核办法制订不及时。二是陶瓷研究院考核内容不够量化。

3.绩效目标考核成果利用率不高。区科技局每年对研究院未实施分等次的奖惩措施,且区级研究院奖补配套政策中也未运用考核等次结果。

4.研究院退出机制不健全。上虞区对停止运营或绩效考核较差的研究院尚未形成完善的退出机制。

(二)研究院运营未实现既定目标。

1.南华研究院运营成效不及预期。南华研究院正常运营期间,8方面均未完成协议目标任务,研究院正常运营周期内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比低。

2.复旦研究院未如期实现建设目标且后续停运复旦研究院未正常运营已超过3正常运营期间9个方面均未完成协议目标任务。

3.计量研究院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专利成果转化的主体以中国计量大学为主,未充分体现研究院作用。二是与企业合作过于依赖计量大学的支持,研究院直接参与合作项目的企业数量和金额占比较低。

(三)研究院效益产出不佳。

1.服务当地企业力度不足。一是与本地企业横向合作覆盖面和深度不足,服务本地企业的次数和合作金额均较少在项目深度合作方面有待加强。是合作企业领域较单一未见协议合作重点领域有明显横向合作效益

2.成果转化质量不高。一是专利成果转化率低,成果成功转化率低。二是合作项目成果转化产出不高未达到成果转化的协议要求。

3.产业化收益低。建设期内运行期内部分研究院产业化收益不及预期。

4.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孵化质量较差。2019年至2022个别研究院共引进、孵化企业均无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加强研究院监督管理、提高研究院运营能力、提升研究院产出效益等建议。

、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一是区科技局制订出台《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加强对研究院的管理;二是曹娥江度假区管委会制订出台《绍兴市上虞区陶瓷高等研究院考核办法》,加强研究院日常考核管理。其余问题尚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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