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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42/2023-779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2 15:16 |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专项调查项目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 ||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局进行了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专项调查项目审计(虞审调报〔2023〕4 号)。审计结果表明,我局2022年度较好完成了民生实事相关工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局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技实验楼新建设计项目合同审签把关不严,关键性履约条款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合同审签把关不严。区疾控中心已通过组织中心基建小组、代建公司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学习基建工程管理相关文件规范,完善审签机制,进一步对中心相关审批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以严把审签关。 (二)设计人员未按照设计合同严格履行驻场职责。区疾控中心对设计公司一次性罚款共计20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自6月起,要求每月驻场不少于20天,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二、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PCR实验室扩容改造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的整改情况 区疾控中心已通过约谈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加强造价咨询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及程序要求执行,在今后的建设项目时,项目决算报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并对编制的进行复核,以确保内容、数字正确无误。 三、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重复参检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存在部分人员在同一体检医院重复体检及同一人员在不同医院重复参检的情况,涉及重复人次389人,补助标准为150元/人,免费健康体检经费重复支出58350元。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已在6月中旬发文要求以医共体为单位退回资金,其中人民医院医共体33000元,中医医院医共体25350元。目前多发放的财政资金58350元已全部追回。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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