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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32/2023-780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2-28 15:02
发布单位: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采矿权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之规定,采矿权人在有效期内未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也没有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O17〕16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依法注销采矿权。

 

附表:注销采矿权清单.docx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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