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112/2023-776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07 16:38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拨付村庄经营项目绩效考核和验收奖补资金的通知 |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收实现共同富裕三年行动计划》(区委办〔2021〕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函〔2023〕14号)、《上虞区村庄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项目建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验收,经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审定,现将本批申报已完工项目给予补助,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标准厂房项目”等13只项目,本次共补助资金1625.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百官街道新叶家埭标准厂房项目”等7个项目为建设结算补助,“小越街道新宅村、小越湖村新建物业用房项目”等6个项目为建设进度奖补。 2、未完成审计的项目在本次补助到位后,项目实施村要抓紧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按程序及时做好物业招租等工作。项目结算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未出租的,取消项目绩效补助。 3、奖补资金统一下拨至有关乡镇,此资金作专项转移支付,请有关乡镇按照奖补明细抓紧拨付至项目实施村。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属地镇政府要加强奖补项目资金监管。 附件:1.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