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技术交易奖励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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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十个政策的通知》(区委办〔2022〕8 号)有关精神,现将申请技术交易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前与政府设立的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登记机关登记)合作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项目。
二、扶持标准
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其中通过技术市场竞价(拍卖)成交的,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奖励。每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小于5万元的不奖励。
三、申请需提供材料
1.绍兴市上虞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竞价(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如提供扫描件则需持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和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技术交易凭证(2022年1月1日以后拍卖项目);
3.经管理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原件;
4.技术交易支付凭证(原件的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式二份,需胶装,封面参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1.申报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部门:区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82029468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