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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032/2023-683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2-03 14:31 | |
发布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2023(1)号 | ||||||||||||||||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编号:2023(1)号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任菊芬提出申请,村、乡镇出具意见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公告。权利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土地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据和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按规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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