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梁湖街道房屋拆除工程-外梁湖村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地址位于上虞区梁湖街道外梁湖村,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梁湖街道房屋拆除工程-外梁湖村,主要工作内容为梁湖街道外梁湖村范围内地面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拆除及清运(不包括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等甲方要求保留的房屋),拆除面积约为 15.4 万平方米。施工工期:自甲方签发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残值回收款最低缴纳费用约为 308 万元。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注册在绍兴市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具有房屋拆除工程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为具有注册在绍兴市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公司,联合体成员为具有注册在绍兴市内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除业务的拆迁(房)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其他要求:梁湖街道房屋拆除工程共三个,分别是大厍居委房屋拆除工程、华山居委房屋拆除工程、外梁湖村房屋拆除工程,开标为同一时间,若大厍居委房屋拆除工程、华山居委房屋拆除工程、外梁湖村房屋拆除工程其中任何一个项目中标,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则自动放弃剩余面积较小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名额,依次类推。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666号建行大厦14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9时00分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梁湖街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666号建行大厦14楼
联 系 人:罗铭蕊
联系电话:0575-81262322 17369619119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