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汤浦镇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6820025905264/2023-68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汤委〔2023〕5号 公开日期: 2023-02-09 16:06
发布单位: 汤浦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要求审批《汤浦镇党政机关岗位设置规定》的请示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省市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塑造变革型组织的有关精神,区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助力基层智治系统建设的意见》(区委办〔2022〕47号)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在调查研究论证,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拟订了《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党政机关岗位设置规定》,现予上报,请审批。

 

附件:《汤浦镇党政机关岗位设置规定(送审稿)

                                                      

                                           中共上虞区汤浦镇委员会

                                                 2023年2月7

 

 

附件:

汤浦镇党政机关岗位设置规定

(送审稿)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2〕2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汤浦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按照乡镇(街道)分类标准,单独设置个职能机构,并根据任务分工和履职实际,科学合理设置每个职能机构的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名称和具体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综合信息指挥岗: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督查考评、分析研判、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以及大数据分析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区社会治理中心分流交办的事项。负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

综合事务岗: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外事、信息、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建议提案办理。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二)党建综合办公室挂驻村<社区>指导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党建综合岗:承担全镇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区域化党建,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组织人事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统筹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和岗位职责调整工作。负责下沉人员的属地管理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岗: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等。

宣传统战岗: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人民武装岗: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相关工作。承办全民国防教育、战时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矛盾化解权益维护以及现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工作。

社区管理岗: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组建、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区政府审批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处理纠纷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

群团建设岗: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相关工作。

(三)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农业农村岗: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林渔业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公共服务。负责美丽乡镇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负责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和审计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与住户调查等工作。

水利管理岗: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水利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推进水利水务管理、节约用水、河湖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四)工业商贸办公室挂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

工业商贸岗: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工业商贸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统筹业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负责科技、人才开发与引进等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辖区营商环境建设,协调落实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旅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系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工作。

统计工作岗:负责做好有关经济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地区经济数据相关台账。

劳动保障岗:负责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案件调处仲裁和就业再就业等服务工作。

(五)村镇建设办公室房屋征迁所牌子)

村镇建设岗:负责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推进实施。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等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私人建房审批工作。协助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有关工作。

村镇管理岗:负责辖区市容环卫、市容市貌整治、垃圾分类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治理辖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遏制新生违法建设。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土地征用收储和出让相关工作,统筹开展辖区内房屋拆迁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化站、便民服务中心牌子)

社会事务岗:负责辖区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教育工作。负责实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计划生育、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组织办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负责开展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农村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养老事业、殡葬管理、移民、慈善等工作

文化体育岗:负责辖区内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体育事业,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

政务服务岗: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按权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

(七)政法综治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牌子)

执法协调岗: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区级职能部门下沉机构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工作。

平安法治岗: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牵头网格化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社区禁毒及其防范工作。

司法行政岗:统筹承担司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

财政管理岗:履行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督以及对村(社区)财务指导监督,负责乡镇所属国有资产监管。负责财政收支、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对政府采购、财政票据、会计事务等进行管理。做好对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做好相关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工作。

(九)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

应急消防岗:履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其他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领域应急管理具体任务,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条  汤浦镇党政机关结合机构综合设置和岗位管理,建立健全人员力量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定事、定岗、定责、定人,将相关人员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确保人员力量与岗位任务均衡匹配,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区级部门执法力量下沉到汤浦镇的派驻机构,编制在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由汤浦镇党政机关统筹使用,纳入汤浦镇党政机关岗位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23  日起施行。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