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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61/2023-68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14 11:17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公告——袁鑫梅 | ||
袁鑫梅,女,身份证号522624********2421,系绍兴上虞红辰洁具有限公司包装工。2021年11月21日17时10分左右,袁鑫梅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中国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西上线长山头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袁鑫梅因此受伤,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经警方多方查找,未能获取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有效信息。根据《绍兴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第330682420218017740号明确袁鑫梅在本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根据《关于第330682420218017740号认定书的补充说明》明确警方无法就该事故出具一般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现本人提出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由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拟同意先行支付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公告期满后无异议即由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监督电话:82200182,82123111 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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