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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3-691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28 11:15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现将《2023年度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5日

附件: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主体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

科室

完成

时间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区农业农村局

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主要内容: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村民合法权益,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批后监管等方面

宅基地管理科

2023年11月

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浙江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绍兴市《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3年5月,完成初稿后,党委会集体讨论;
20236-8月,完成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39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3年10月,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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