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956/2023-691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29 12:34 |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 《2023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2023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3年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