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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542/2023-691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30 14:41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区域医疗整体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1〕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7号)等精神,实施区域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提能力、补短板、强特色”,突出医学高峰建设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抓住救治能力建设关键,完善组织体系,落实核心制度,强化整合带动,推动区域医疗质量整体提升。到2025年,全区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现“省考”优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考”成绩进入全省同级同类医院第一方阵,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评进入全市前列,50%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省考进入A层级及以上,其中10%进入A+层级。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区域医学高峰建设

1.推进区域强院建设。加快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建设,突出腔镜、肿瘤、脑科、生殖医学、康复医学、急诊创伤等六大中心,深化学科规划和开业筹备,推进院区“同质化”发展,打造“在上虞的高水平省级医院”。推动上虞人民医院与省内外强院名科的多学科合作,深化上虞区中医医院与邵逸夫医院的全面合作以及与中医名院的专科合作,推进上虞妇幼保健院与浙大妇院深度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浙大儿院合作,支持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与浙大一院泌尿外科、胃肠外科、消化内科等优势学科合作,“借梯登高”助力强院建设。探索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与区内医疗机构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区域医疗机构互促共进、良性发展。

2.强化重点学科建设。突出重点学科在医学高峰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提升核心学(专)科、打造优势学(专)科,重点支持区域内发病率和近三年来外转诊率排名靠前的疾病病种所在临床学(专)科能力建设,推进心内科、神经外科、儿外科、新生儿科、烧伤科、骨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感染科、中医传统医学等学(专)科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团队建设和学科管理,推动优化学科科研支持机制、业务协同机制、绩效管理机制,提升重点学科的引领力、创新力、支撑力。

3.加强科研技术创新。制定医疗卫生领域科研和学科建设奖励办法,鼓励医疗机构建立科研奖励基金,推动医学科研和技术创新。加强科研项目申报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内临床科研水平。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区级医院参与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临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申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新药物、医疗器械、诊疗设备、医用材料、移动医疗产品等临床试验,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率和医学技术的创新力。

(二)提升区域重症救治能力

4.完善院前急救体系。优化急救资源配置,加强区急救中心和各分中心建设,完成汤浦、岭南等院前急救点设置,形成“1+N”区域院前急救体系,院前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控制在“城区10分钟、乡镇15分钟”以内。进一步拓展“浙里急救”平台功能,实现“上车即入院”,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快速共享。推进航空医疗救援合作新模式,打造覆盖陆空的急救通道,为患者提供一体化综合急救服务。

5.深化救治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区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专科互补配合,畅通急危重症紧急救治通道,逐步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联动、转运通畅、信息共享、多科联合、防治康复全程管理的救治服务体系,提高心脑血管疾病、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等对居民健康影响较大的重点疾病救治质量和效率。

6.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建立健全两大医共体总院在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中的业务衔接和成果共享机制,形成高度协同的救治体系。落实中心技术引领、管理示范职能,加强中心对基层医务人员急救处置和诊疗技术的培训指导,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强化中心救治端与基层首诊端有机衔接,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重病救治成功率。发挥中心在社会面防治中的宣传指导作用,实现医防融合,提升救治效果。

(三)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7.完善质控组织体系。构建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主导、各质控中心为平台、院内质控组织为主体的全区医疗质控工作网络体系,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评价和医疗技术指导。成立区级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质控中心的规划、组建、考核和管理,指导全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与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质控中心主任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院、科两级责任制。配齐配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持续加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制定涵盖主要临床专业、病种和技术的质量控制指标,推广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环、疾病诊断相关组绩效评价等医疗质量管理工具。用信息化手段贯穿医疗质量管理全过程,提高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8.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持续改进临床路径管理,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重点加强急诊、重症、肿瘤、内镜、病历等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加强医疗质量数据监测、分析、反馈,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措施。加强医调案例定期分析,及时修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短板。

9.加强质控检查指导。强化质控中心管理职能,加强对面上医疗机构的质控检查与指导。进一步充实质控检查指导队伍,健全完善定期检查与分片指导机制,落实质控检查指导人员绩效补偿机制,加大检查指导的频次和力度。建立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整改、销号相衔接的闭环管理机制,增进质控管理实效。定期、不定期邀请上级专家组织开展质控检查,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完善质量提升保障机制

10.强化国考省考目标导向。围绕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评,紧盯考评指标体系及Ⅲ、Ⅳ类手术占比、出院患者手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占比、门急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幅、百名卫技人员科研费用、执业医师首次考试通过率等短板指标,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全员动员、逐个突破,推动公立医院国考省考晋位升级,争取上虞人民医院国考排名进入前270名内并保持B++等级,上虞区中医医院国考排名前180名内并上升至B+等级,妇保院争取国考排名前50名内并保持B等级,二院达到省内同级同类医院前50名,全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评进入优秀行列。

11.加大医学人才引育力度。借助与长三角城市三甲医院合作契机,柔性引进一批区外名医专家来我区设立名医工作室,开展指导和诊疗活动。加强高端医学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精准招引,加大医学博士生和名校医学研究生招引力度,对高端医学人才、优秀医疗团队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提高引才有效性。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强化区级名医与基层名医培育与评选,壮大本土化名医队伍。实施基层全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加快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12.发挥医共体整合带动作用。围绕“优质共享”目标,以“强统筹、促融合”为重点,强化医共体总院在分院功能布局、资源调配、诊疗业务、质量管理、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统筹功能,推动医共体内管理同质化、业务互补化、发展协同化,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运行效率、发展活力,推进区域医疗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医共体总院“七大”慢病指导中心建设,带动基层慢病管理能力,提升慢病诊疗质量。

三、行动周期

“区域医疗质量整体提升行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部署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2023年3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广泛动员,组织各医疗机构围绕国家、省、市等相关要求和《行动方案》中的12项重点任务,排查在医疗质量提升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质量安全隐患,制定详细方案,实行“统一报备,销号管理”。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主要任务是强化统筹、推进落实,督促各医疗机构逐项推进《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每季汇总推进落实具体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区域医疗质量提升取得初步成效。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主要任务是对标对表、巩固提高,及时总结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提升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查找影响医疗质量的难点堵点,明确年度重点,深化工作举措,着力攻坚突破,不断提升区域医疗质量整体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区域医疗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区域医疗质量、提升医疗机构内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要把医疗质量提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院管理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落细落实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将列入医疗机构专项巡察。

(二)积极行动,务求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对照《方案》要求,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细化举措、创新方法,切切实实抓好工作落实。要以《方案》为指导,改进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要将《方案》的实施与日常医疗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在组织实施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改进。要在方案中强化核心制度建设,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要树立典型,通过示范医院建设、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防范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医疗质量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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