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区委区政府(部分人社局起草) | 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 | 对受邀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见习实习、实训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和带队老师给予相应补贴。鼓励校企合作,给予最多两年每人每年5000元的定向培养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机构推荐见习实习学生,并给予400-1800元不等的补助,见习实习学生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的,减半补助;鼓励用人单位创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示范工场,并按建设成本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邀请高校、专业机构等相关专家和负责人开展对接交流,由邀请部门负责交通食宿,并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补助。对参加人才、人社部门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的企业,由组织方统一保障交通食宿或给予相应补贴。高校毕业生来虞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来虞工作后给予相应房票补贴、安家补贴、租赁补贴。对已在虞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毕业后全职回虞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区内企业(含区内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但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新引进人才,大学、研究院所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律师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给予补贴。教育系统首次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其他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医学毕业生除外),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给予补贴。在虞高校毕业生当年留虞工作的,房票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万元,工作满2年后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万元。在上虞区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户)每月300元、500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 人力社保局 | 2023-2024年,平均每年新增见习实习学生5000名,新增就业大学生20000名;对新引进的人才发放安家补贴、房票补贴,2023年预计发放3.25亿元,2024年预计发放3.25亿元。 | 绍市委办发〔2023〕3号 | 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等程序,2023年2月17日由区委、区政府发布实施。 |
2 | 区委区政府(部分人社局起草) | 加强大学生创业支持 | 对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给予0.2—2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前三等奖项目在虞落地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省级及以下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在虞落地资助5—30万元。大学生创业给予创业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15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实际租金补贴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助。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虞初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式运营并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人数3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的,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的,还可享受每年5万元、10万元的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补贴期限2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虞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3年全额贴息。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的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补贴。根据认定标准,对A类、B类、C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三年建设期内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市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给予1万元奖励。 | 人力社保局 | 依据上级部门评审结果给予创业创业大赛项目资助、落地资助,2023年上级部门还未开展相关赛事工作;依据申请给予创业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3-2024年预计年均兑现政策资金200万元;根据上级部门评审结果发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励,2023-2024年预计年均兑现政策资金50万元 | 绍市委办发〔2023〕3号 | 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等程序,2023年2月17日由区委、区政府发文实施 |
| 人力社保局 | 关于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集聚示范区 助力“青春之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 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强区“1215”专项行动对技能人才队伍提出的新要求,通过2023—2025年三年努力,形成引进快、培养好、使用效果优的工作格局,促使技能人才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平均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6000人左右,其中新引进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000人。到2025年,实现全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万,高技能人才达到7.6万;高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一批特色专业、高水平专业,建立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集聚示范企业15家,建设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围绕我区新业态、新技术和地方特色产业,建立适应产业、行业发展的认定评价标准体系,以现代医药、绿色化工为标杆,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企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区。 实施意见包括构建全方位技能人才引进体系、打造全覆盖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落实多要素人才激励体系四大部分,共24项重点工作举措。 |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 2023—2025年,平均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6000人左右,其中新引进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000人。到2025年,实现全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0万,高技能人才达到7.6万。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人社发〔2021〕9号、绍市委办发〔2022〕37号 | 2023年1月,完成初稿; 2023年4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3年4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并向区委汇报; 2023年5月16日,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