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593/2023-693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4-11 09:37 | |
发布单位: |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
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 | ||
编号:( 2023) 03号 亚厦金色家园相关业主: 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亚厦金色家园(þ住宅小区、□大厦)于2012年11月20日按规定交存了物业保修2644930.00元,目前该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八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中心拟经公示后退还物业保修金余额2644930.00元。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2506225;联系单位: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物业科) 公示期满相关业主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退还物业保修金。 特此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3年04月1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