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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27/2023-694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永委〔2023〕10号 公开日期: 2023-04-14 11:10
发布单位: 永和镇 有效性: 有效

永和镇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镇村联动”建设工作方案

各办线、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乡镇档案工作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65号)精神,依法促进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新时代基层档案治理质效,“镇村联动”模式探索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推动全镇基层档案工作实现整体跃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聚焦全面推进基层档案治理现代化,结合我镇基层社会治理 的主要任务和实际需要,创新基层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 基层档案工作实践创新,全方位推进基层档案工作强基固本 建设,夯实档案治理的基层基础,为我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档案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 会治理全过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构建党建统领下 的基层档案治理新模式。

2.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协同推进 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各项任务,提升基层档案治理法 治化水平。

3.坚持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统筹镇村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

3.坚持因地制宜。聚焦基层档案治理的实践需要,充分 发挥镇村特色,因地制宜推进“镇村联动”,全力打造彰显永和辨识度的基层档案治理模式。

三、主要目标

以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理顺基层档案工作体系,完善基层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基层档案工作管理模式,建立基层档案管理网络,细化基层档案工作具体举措,确保村级档案存得下来、管得安全、用得方便,为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新路子、总结好经验。到2024年底完成镇村两级档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附件:

1.永和镇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清单

2.永和镇立卷归档制度

3.永和镇档案保管制度

4.永和镇档案保密制度

5.永和镇档案利用制度

6.永和镇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永和镇行政村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8.永和镇行政村档案保管制度

9.永和镇行政村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10.永和镇行政村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中共上虞区永和镇委员会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永和镇机关档案工作责任制清单

(试行)

 

一、领导责任

主要负责人: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级、市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档案工作决策部署、方针政策,遵守档案法律法规;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机关档案部门),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3.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档案工作职责;

4.履行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配置满足档案工作需要;

5.班子会议每年至少一次研究解决档案工作重大问题或听取责任制落实情况。

分管负责人: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计划,推动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推动落实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3.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档案安全相关职责;

4.建立以机关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机关档案工作队伍,确保机关档案部门有专职档案员,其他业务部门(科室)有兼职档案员。

其他负责人:

加强对分管领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二、机关档案部门负责人责任

1.承担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2.负责档案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事项协调解决、事务专责督办;

3.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档案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组织实施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专项治理。

三、信息化部门负责人责任

1.明确机关档案信息化部门,将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总体规划,采取现代化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2.配备满足档案信息化管理需要的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并适当冗余、方便扩展;

3.推动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与机关信息化建设、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协调配合,并统筹机关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4.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5.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系统具备电子文件归档功能,支持并完成电子文件形成、收集、整理与提交归档等业务活动;

6.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统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四、专职档案员职责

1.及时参加初任档案员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参加档案员知识更新培训;

2.起草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推进档案工作制度落实;

3.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送档案主管部门审核;

4.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按时完成归档工作;

5.履行保管、保密、利用、借阅、统计、编研、宣传、鉴定销毁、移交、登记备份等档案工作职责;

6.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落实所属单位、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职责;

7.监督受托档案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

五、兼职档案员职责

1.收集、整理本部门(科室)应归档文件材料;

2.检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与归档范围相符,是否组件齐全、内容完整;

3.按时向单位专职档案员移交归档文件材料。

六、机关工作人员责任

1.增强档案意识,按照程序和要求形成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2.确保文件材料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

3.确保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真实、准确、系统;

4.及时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交本部门(科室)负责档案工作人员归档。


 永委〔2023〕10号永和镇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镇村联动”建设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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