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网2023(096)号
一.招标条件
彩虹大桥新建工程工可、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可、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上虞区。
2.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为上虞区彩虹大桥新建工程,拟新建彩虹大桥位于现状彩虹桥南侧,上跨曹娥江(现状为四级航道、规划为三级航道),项目改建长约0.95km,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沿线设桥梁450.6m/1座。桥跨布置:3×25m+3×25m+21.25m+257.5m+16.25m,桥宽42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荷载标准:公路-I级(兼顾市政功能),新建彩虹大桥工程施工期间,车辆通过现状彩虹桥进行道路保通,完工后拆除。
项目总投资 4.2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3.15 亿元。
2.3技术标准:本项目拟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断面道路红线宽42m。各专业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智慧交通管理系统、绿化、景观、环保、机电等)、管线综合等工程的工可(兼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物探(含非开挖管线专项探测、精探)、三改、专题报告(抗风、抗震等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设计阶段的前期报批所需专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报批(含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勘测定界)、财评(含项目绩效评估、财务平衡评价等)、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航论证报告、通航水流条件研究、船舶操纵模拟及船撞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文物考古调查、文物影响评估、文物考古勘探、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影响评价、交通影响分析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相关科研及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施工监控方案及指令的复核、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2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和④资质条件或同时满足①、③和④资质条件:
①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公路)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能力(详见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同时满足①、②和④资质条件或同时满足①、③和④资质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4、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主桥的全部设计任务,勘察任务由一家单位完成。
5、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在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交通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 1 月至2023年 3 月的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 1 月至2023年 3 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要求:
1、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4、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6、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王佳煜 联系电话:15167042542。
七、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
2、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4、虚拟子账号: 201000167905864003198 ;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 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 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5-82313651。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虞称山北路306号
联 系 人: 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5-82963992
招标代理: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路588号百官广场11楼
联 系 人:周权
联系电话:13805746800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