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5月6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602室),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819209302@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联系人:张先生/沈女士
5. 联系电话:15988267488/0575-82185752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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