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分体式空调及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8 00:00 信息来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一. 招标条件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项目经虞经开区基投[2020]70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规划新建建筑面积约为38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0㎡,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00012.29万元,床位数:2000床,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济开发区。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现拟对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分体式空调及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总包二次招标。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本次设备采购包括78台分体式空调和18台组合式空调机组。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到货验收、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产品保护、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保养、维护等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2.2、除清单中已列内容外,其他系统设备必要组成部分和为完成系统设备组装就位等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设备组装就位时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场地定位、吊装、固定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实施,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3、本项目分体式空调推荐品牌为美的、格力、海尔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4、本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推荐品牌为国祥 环都 美的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5具体设备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2.6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102.83 万元

2.7交货期为:供货期不超过60日历天,安装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同时交货和安装施工进度需满足总承工期的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自20191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内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应具备本项目招标要求的生产供货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分体式空调及组合式空调机组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线下招投标。

1、获取时间:2023-  4 - 282023-  5  - 1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分体式空调及组合式空调机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4)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5  19  14  30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2023 5  18 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人:马鲁宁

联系电话:15315801703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江东路588号百官广场三十楼

人:陈杰

联系电话:1889268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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