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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3-692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4-03 09:15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1-3月)


工作目标任务

2023年度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截至3月31日完成情况

形象进度(%)

进度类型

牵头(联系)领导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深入实施蓝天碧水行动,确保PM2.5平均浓度、AQI优良率等考核全市领先

深入实施工业废气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等四大攻坚行动,切实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和应急管控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截至3月30日,上虞区PM2.5浓度为33.66μg/m3,排名全市第三,同比下降1.68μg/m3,改善率为4.75%;臭氧浓度为124μg/m3,排名全市第三,同比下降3μg/m3,改善率为2.36%;AQI优良率为97.8%,全市排名第三,同比上升4.5%,改善率为4.82%。工业废气治理方面,印发《上虞区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家具制造、塑料涂装、伞业配件等三个重点行业开展整治提升。截至目前,已完成源头替代13家,低效设施升级改造32家,活性炭升级改造10家;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印发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实施方案和补助办法,1-3月上虞区共抽测非道机械30台,组织柴油货车路检路查9次,检查车辆73辆,处罚尾气超标车辆5辆,处罚金额1000元。检查加油站14家,安装非道机械电子围栏共206台;扬尘污染治理方面,累计开展巡查116次,共发现扬尘问题140个,限期整改问题140个,下发书面问题交办单8份,书面交办问题32个,督办单1份,督办问题1个,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12家施工工地进行约谈;面源污染治理方面,通过高空瞭望和人工每日巡查共发现露天火点4123处,制定《上虞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派发《关于全面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倡议书》30万份,张贴“双禁”宣传海报3000份。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32个,行政拘留27人,查获烟花爆炸852箱,违规燃放案件3起,罚款300元。

25

B

阮程华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建管中心、气象局、邮政管理局、杭州湾经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

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加强断面水质管控力度,常态化实行水质巡查检查和监测预警,科学实施引水活水和重点断面治理,推进虞北平原水质本底调查,持续改善断面水质。

加强断面水质管控力度,对断面水质实行每日预警,现场巡查水质日超标断面,对部门不稳定断面所在河流开展走航体检,累计走航18次,走航公里数约107公里;科学实施引水活水,两个排海水闸累计排涝20次,排放水量3224万方;持续推进虞北平原河网水质本底调查,完成20个微型自动站的安装和联网。1-2月,22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25%

B

阮程华

生态环境分局

水利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杭州湾综管办、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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