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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3-697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5-10 17:28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综管办:

为推进我区水稻单产提升行动,确保粮食生产稳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 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虞委农办〔2023〕9 号)文件要求,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大力推广应用水稻高产优质品种、先进适用综合配套技术,努力提高水稻单产水平为目标,以推广水稻生产高产高效集成技术为抓手,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推进专业化服务,培育示范典型,扩大技术辐射带动,进一步提升我区水稻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种粮经济效益。在全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区域开展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大力推广主导品种、适用技术、新农机,使高产创建示范更具先进性、可看性,注重技术到位,扩大示范效果,把示范区办成高产的样板、“三新”技术推广的基地。

二、高产创建的主要内容

(一)示范优质高产主导品种。主要为舜达135、甬籼15、中早39、中嘉早17、中组53、浙粳96、浙粳99、秀水14、秀水121、秀水7204、嘉67、宁88、宁84、嘉禾香1号、南粳46、甬优1540、甬优15、嘉丰优2号、浙优18、浙粳优1578、中浙优8号、春优927、春优167等品种。

(二)推广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全面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重点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和育插秧、“两壮两高”栽培、水稻化肥定额施用、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通过示范,形成适宜不同区域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

(三)统一专业化服务。围绕生产关键环节,开展以统一育供(插)秧、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机械化作业等内容的专业化服务。在示范区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机械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环节实现全覆盖。

(四)设立示范攻关标志牌,建立生产档案。高产创建示范旨在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示范方须把示范品种、应用技术写在标牌上,供广大种粮农户观摩学习,并做好生产管理纪录。

三、高产示范方的申报及奖励

(一)示范方(片)实施主体与规模。2023年度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千亩示范片5个,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方拟定12个,实施主体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主体,由所在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择优推荐。省级示范片要求规模相对集中1000亩(含)以上,实施主体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要求种植示范品种500亩(含)以上,实施主体为粮食(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的,要求种植示范品种1000亩(含)以上,实施主体原则上与2022年不重复;核心示范方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二)示范方(片)申报要求。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方(片)必须种植主导品种,省级千亩示范片实施主体机插(穴播)率须达到50%,核心示范方机插(穴播)率须达到100%;2021、2022年测产产量未达到创建标准的,不得申报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方。

(三)示范方申报。申请参加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示范方(片),由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推荐并填写《2023年度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片)申报表》。申报表请于5月20日前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确认后组织实施。

(四)示范方产量验收与评估。由实施主体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在各季作物收获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方(片)进行测产验收。

(五)示范方(片)奖励(补助)。省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千亩示范片早稻及连作晚稻亩产500公斤以上,单季常规稻亩产600公斤以上,单季杂交稻亩产700公斤以上的给予补助4万元;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方早稻亩产550 公斤、连作常规稻亩产500公斤、连作杂交稻亩产575公斤、单季常规稻亩产700公斤、单季杂交稻亩产800公斤以上的给予奖励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要将高产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粮食生产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对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做到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并结合本地粮食高产创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条件的高产栽培技术措施。成立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相关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技术人员组成的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技术服务指导组,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指导及测产验收工作。

(二)科学合理选点。要突出粮食生产区域和规模优势,选择交通方便、农田基础好、农民热情高、规模优势强、辐射带动广的地方作为高产创建示范区。

(三)做好示范方(片)整洁和田间档案记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主体要保持示范区域整洁,树立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标牌,做好田间档案记载,在申请产量验收时一并提供。


附件:2023年度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方(片)申报表.docx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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