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3-05-11 10:30 信息来源:区便民服务中心(区招投标监督办)访问次数:

为提升激活全区中小企业市场活力,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政策部署,全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切实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源头监督,落实采购份额预留。我区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制度,在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确认书明确的中小企业预留(预留份额)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细化执行好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

政策落实,规范投标门槛。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供应商资格“免证明化”,简化资格条件形式审查。供应商只需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证明材料。区监督办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行为的培训指导,坚决杜绝采购文件设置隐形门槛,歧视差别待遇的条款。

价格优惠,提升评标优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部署,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22年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上虞区政府采购项目,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中小企业助力扶持力度的要求,以20%价格优惠扣除,2022年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中标金额7.45亿元,占比96.5%,中标项目307项,占比98.1%。2023年继续执行原有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第一季度26项进场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中标金额1.08亿元,占比达99.1%,直接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评标优势,提高了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率。

优化网超,便捷企业入驻。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中小企业入驻网超实现“最多跑零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供应商信息登记和商品上架线上注册审核,做到每日一审,提高审核效率。扩大网超市场容量和商品数量,2022年线上审核入驻供应商1002家 ,其中中小微企业1000家,占比99.8%。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了更加广阔、便捷、高效的舞台,优化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