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入围单位 | 招标代理报价(%) | 造价咨询报价(%) | 最终得分 |
1 |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60.00% | 99.00 |
2 |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60.00% | 98.92 |
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17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建设单位)
绍兴虞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