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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2869/2023-699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5-31 11:06
发布单位: 小越街道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原党工委书记谢文权、原主任魏雪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原党工委书记谢文权、主任魏雪刚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并出具了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审计局审计报告(财报〔20234)。从审计情况看,谢文权同志、魏雪刚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工贸小越、品质小越”为建设目标,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落实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实现了小越街道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对项目投资建设、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经济事项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谢文权同志、魏雪刚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消防救援站项目土地利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对消防救援站项目非法占用的土地通过整改已恢复成耕地,完成整改;同时,街道对新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由分管办线提出项目用地范围,城建线会同自然资源所共同审查土地性质及是否符合规划,通过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管理方式,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用地问题

(二)关于“199.75万元实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取得证明资料补齐奖补资金兑现依据,2019年至2020年兑现的内资引进项目奖励和股改奖励3.9万元,补齐浙江国舜实业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和绍兴华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诺尔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股改企业的营业执照;对2019年至2021年16家企业兑现的出过参展奖励6.2万元,补齐区商务局备案证明资料;二是优化政策文件,加强奖补资金审核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越街委〔2022〕72号)政策文件,新增了“小越街道实体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材料一览表”,明确企业奖补资金申请必须提供证明资料,包括项目立项备案文件、设备购置合同和设备购买发票,街道办线在兑现奖补资金时应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审核兑现证明资料。

(三)关于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中“没收资产后续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上虞区企业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虞政发[2019]11号)文件规定,加强没收资产管理,落实专人对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等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按规定做好鉴定评估和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关于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中“对村集体收取集体资源承包费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街道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督促罗家村抓紧收缴2010年至2021年22.38万元集体资源承包款。目前已成功收缴何立君2021年度承包款17088.75元,罗建明2021年度承包款17640元、2022年度承包款16800元,李军2021度年承包款20947.5元、2020年度承包款18850元。

目前尚有黄伟明、罗万成、梁小原、张国庆等人承包款未收回,因存在无承包合同,相隔时间较长,承包户对应收内容存在争议等问题,相关人员无法短时间内做通工作上缴承包款,故需要分阶段整改。对尚未收缴承包款的承包户分阶段整改计划如下:在4月份开始,逐户入户做工作,继续加大催缴力度,7月底前完成入户催缴工作;对入户工作后仍未能收取相关承包款的承包户,计划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于9月底前发送律师函;12月底前对仍未能收取的承包款,开始正式起诉,并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处理。

(五)关于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中“26.8万元征收苗木未回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下属国有企业兴越公司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已征收苗木的清点,同时落实地块用于已征收苗木的迁移安置和集中管理工作。下步根据街道建设养护需要,陆续做好已征收苗木的利用工作,主要用建城区公园、道路两旁绿化缺失的补种。

(六)关于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中“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导致项目工期延误”和“前期工作不到位造成工程重大变更和延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程管理制度学习,提升管理业务能力,街道组织村镇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工业商贸办相关人员学习了《小越街道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二是加强项目立项和方案评审等前期工作管理,对前期政策处理不到位、部门对接不充分的项目不予立项,对设计方案不细不实不充分的项目不予进入招投标程序;三是加强项目变更管理,涉及工程项目变更的需经工程负责人、分管办线现场确认后,严格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杜绝随意变更。

(七)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中“邀请招标控制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街道各办线工程相关人员、招投标中心人员等认真学习《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从严控制邀请招标,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和不宜招标(直接发包)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进行审核,控制邀请招标数量;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工程协调小组会议、班子会议讨论审议,从严控制邀请招标。

(八)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中邀请招标项目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街道各办线工程相关人员、招投标中心人员等认真学习《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实施的邀请招标加强审核,杜绝因审核不严导致违规现象;三是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九)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中小额工程直接发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街道各办线工程相关人员、招投标中心人员等认真学习《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建设工程的招标管理,从严把控直接发包工程,对除电力、供水、弱电类等上级有规定的可以直接发包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实行直接发包;三是对街道10万元以下的小额市政工程,建立小额市政工程库,做到应招尽招。

(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中“建设工程以广告类布展项目名义规避工程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街道各办线工程相关人员、招投标中心人员等认真学习《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上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对广告布展类项目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对以装修为主的项目严格按照《小越街道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执行招投标管理。

(十一)关于工程支付管理不规范提前支付工程款1197.72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批,2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需通报党工委会议后支付。

(十二)关于工程支付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扣除1.25万元监理中介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即收回监理单位退还工程中介费用1.25万元,监理单位于4月7将工程中介费用退还至新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当日退还至街道帐号,同时对新宅村和监理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杜绝防范类似的问题再出现。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16.78万元印刷服务未定点采购”和“86.58万元绿化养护服务未定点采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5月4日的党工委会议上,班子领导集体学习了《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绍兴市财政局关于确定 2022-2023 年度绍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定点采购)供应商的 通知》等政府定点采购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十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方面违规发放补贴21.72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夜餐费7.61万元的整改,经再次核准,街道向行政事业人员发放“周一夜学”加班夜餐费共计6.724万元,核减部分为当日周一值班人员的夜餐费。目前,街道对仍在小越街道任职的行政事业人员发放的“周一夜学”加班夜餐费通过扣减或自行汇款的形式进行回收,共计5.168万元;对调离小越的行政事业人员点对点通知,要求5月15日前将个人所退款项打入街道账户,共计1.196万元;对退休人员不作回收处理,共计0.36万元。二是违规发放河长巡查通讯费13.31万元的整改,已从2022年起停止发放河长巡查通讯费等相关补贴,同时完善了《小越街道“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删除河长巡河通讯补贴相关内容。三是违规向区属部门派出人员发放奖金0.8万元的整改,街道对涉及的8名部门站所人员进行点对点通知,要求5月15日前将个人所退款项打入街道账户。

(十五)关于“未及时清理159.19万元涉企保证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十六)关于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学习,同时完善《小越街道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中对现金支出的规定。

(十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做好部门对接、政策面化处理等工作,确保不因政策处理导致工程延期;二是合理确定工期,在项目评审时根据项目工程量、项目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工期;三是加强项目进度监管,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对施工单位发出提醒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四是加强对项目延期的处罚力度,除因天气、重大特殊事件(如亚运会停工)等客观因素导致延期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十八)关于“重复发放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0.94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编外人员任卓轶,2022年5月产假,2022年8月离职,2022年9月申请生育保险基金,重复发放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已于2022年11月1日退回单位。今后在相关工资发放时加强审核把关。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建议小越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增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二)建议小越街道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监管职责,依照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落实开发建设有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建议小越街道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定期盘点国有资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资源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大没收资产后续管理,避免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流失

建议小越街道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加大对工程招投标和款项支付的审核把关力度。

对于以上四点建议,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均予以采纳,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并已积极落实整改。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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