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下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党建综合办、村镇建设办、社会事业办、农业农村工作办、政法综治办、财政办、工业商贸办等,其工作职责及其办公室联系电话等信息如下:
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信息指挥岗、综合事务岗、财政管理岗) (1)负责人:杨艺伟 联系电话:0575-82896768 (2)工作职责: 综合信息指挥岗:
1.负责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的运行管理保障,承担四个功能性平台(业务板块)统筹协调、分派流转、分析研判、综合指挥、督导考评等工作。 2.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综合事务岗:
1.负责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日常事务。 2.负责文书档案、信息调研、政务监督、政府采购、机要保密、会务保障、后勤管理等工作。 3.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 财政管理岗:
1.承担镇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 2.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3.负责辖区内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承担就地就近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 4.负责财政收支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6.负责镇会计事务管理。
党建综合办公室(党建综合岗、组织人事岗、纪检监察岗、宣传统战岗、群团建设岗) (1)负责人:王梦丽 联系电话:0575-82895851 (2)工作职责: 党建综合岗:
1.负责镇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2.加强区域化党建,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组织人事岗:
1.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2.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3.统筹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和岗位职责调整工作。 4.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纪检监察岗:
1.执纪调查审查、日常监督与立项监督、涉纪信访核实处理。 2.抓好清廉村社、清廉企业等清廉单元建设,做好清廉村社和镇清廉文化宣传路线建设,协助抓好党员干部清廉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 3.配合抓好区纪委监委开展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平台2.0系统、省纪检数字化监督、市区纪检监察数字化平台运行等业务工作。 4.做好巡察配合工作,做好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统战岗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协调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群团建设岗:
负责工、青、妇、科协等群团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业商贸岗、旅游发展岗) (1)负责人:邵霞彬 联系电话:0575-82892893 (2)工作职责: 工业商贸岗:
1.编制并执行镇工业商贸经济 。 2.编制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管理服务,承担科技、生态环境监管、人才开发与引进等工作。 3.承担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和发展民营经济。做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管理、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和仲裁、就业再就业等服务工作。 5.负责经济生态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6.负责做好有关经济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地区经济数据相关台账。联系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工作。 旅游发展岗: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旅游经济发展规划。 2.负责旅游产业发展引导、统筹旅游业态调整,优化旅游产业结构。 3.负责辖区内旅游企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平安法治岗、司法行政岗、应急消防岗、人民武装岗) (1)负责人:黄江贤 联系电话:0575-89288721 (2)工作职责:
1. 统筹承担司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 2.负责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3.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负责全民国防教育、战时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镇民兵应急力量协调管理,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任务。
2.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社会事业办公室(社会事务岗、政务服务岗) (1)负责人:刘旭 联系电话:0575-82317633 (2)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本级政务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
村镇建设办公室(村镇建设岗、执法协调岗) (1)负责人:金彬彬 联系电话:0575-89288721 (2)工作职责:
1.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 2.负责区级职能部门下沉机构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工作。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农村岗、水利管理岗) (1)负责人:陈德文 联系电话:0575-89288727 (2)工作职责:
1.拟订水利发展建设规划,做好水利项目建设及美丽河湖创建工作。 2.负责五水共治、河湖长制等工作。 3.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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