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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3-736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6-12 13:39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虞农建〔2023〕8号

顾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改失土农民私人建房有关政策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基本情况

在接到相关建议后,我局开展了全区面上失地失海农民农转非情况调查。经统计,全区有办理失地失海农民社保的共16个乡镇街道114个行政村,其中办理社保已满15年的共有13个乡镇(街道)43个行政村(其中A类村2个),涉及村民34000余人。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家中子女年岁渐长,群众建房需求也愈发强烈,农户迫切需求通过翻建、扩建、新建来改善住房条件,但因每年建房指标有限,建房审批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部分农户即使已经提交建房申请,但因审批时间较长,超过了15年的规定,最终无法扩建和异地新建。

二、政策历史形成原因

经调查,在《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06〕242号)文件中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因本村集体土地依法征收而农转非的,自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之日起五年内按农村常住人口计算;《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的意见》(虞政办发〔2012〕45号)中将年限从5年修改为15年。

三、工作开展情况

在收到相关舆情后,我局第一时间开展了全区面上情况调查,并多次组织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和专题会议,我局领导也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并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有望出台新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文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杰   联系电话:17357556816)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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