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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884/2023-737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23-06-13 15:08 |
发布单位: | 上浦镇 | 有效性: |
上浦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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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全面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着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域推进乡村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农村长效管护体系,提升管护和治理水平,实现村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高效化,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工作要求以及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重点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根据《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确保该项工作在全市、区考核排名中持续晋位。 (一)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制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专窗,造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通过村规民约、荣辱榜、积分制、绿币计划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村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垃圾桶、车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损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使用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收集户桶,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确保易腐垃圾的分出率。 (二)清理空倒房:拆除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全面清理村域内违法违章及乱搭乱建现象,有效探索空倒房综合利用办法,加快改善村庄环境、盘活闲置资源、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理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整齐美观。彻底清理村域内建筑垃圾、废弃物资、生产生活用具等乱堆乱放现象,做到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现象。合理建设或划定公共停车场(泊位),无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 (四)清理乱贴乱画:村宣传橱窗整洁,内容更新及时。村内建筑物外立面、树木、线杆、指示牌、公交站亭以及有关公用设施上无乱贴乱画和建规小广告现象,设立统一的企业广告定点张贴处,公益性广告和信息发布规范。 (五)垃圾清运环保: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生活垃圾入筒,畜禽规范圈养。垃圾箱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六)公厕洁化:按照“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做到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四落实。日常管护规范、有效,定期开展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七)水体净化:要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障碍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做到岸坡干净整洁,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 (八)庭院美化:庭院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美丽庭院户达到40%以上,整洁庭院户达到85%以上。有一条美丽庭院示范带,有一个功能齐全的“绿币超市”,有一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制度,有一块内容完善的公示栏,有一支公平公正的督导队伍。住户台门、院落内环境整治、闲置容器倒扣存放,无久置积水容器,水养植物、储水容器经常换水或放养鱼类,花盆底盘保持干燥。 (九)三线序化:村庄杆线设置合理规范,无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无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有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对室外电力、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并合盖,及时更换陈旧、坏损设备,制定落实接户规范,避免后续乱拉乱接。 (十)设施管护:路面养护要确保路面完整平顺;雨水管线及窨井养护,确保雨水管线完整畅通;照明及附属设施养护,确保照明亮灯率;树木及时修剪;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的设施适时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十一)治理秸秆焚烧: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禁烧专项巡查,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火点预警。 结合各村实际,因村制宜,切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 三、考核检查方式 (一)考评组检查考核(20分)。镇成立人居环境管理考评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到行政村和联村组。 (二)第三方测评考核(60分)。采用委托第三方单位一月一次实地暗访检查,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对13个村开展综合检查考核评分。 (三)问题整改情况赋分(20分)。各村收到两项检查反馈后,一周内必须落实人员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联村组做好督促,将整改后情况和整改点位对应照片反馈上报。根据整改完成百分率予以赋分。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月度考核 按百分制计算,由考评组、第三方及问题整改情况赋分三部分组成。 (二)季度、年度考核 行政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季度、年度考核得分为月度综合考评结果的算术平均数。 (三)结果运用 为提升考核绩效,对考核结果实行“四挂钩一问责”。 1.与资金奖补挂钩 (1)月度奖补 月度奖补资金按12.5元/人确定,月度奖补资金计算方法:12.5元/人*人口数*本月度考核分/100。奖惩项:①在区级每月考核评估中,排名全区前3名的村在当月考核中按20元/人计算奖补,排名前4-6名的村在当月考核中按17.5元/人计算奖补;排名全区后8名的村,取消当月奖补;②连续三月考核排名位于第一名的行政村按10元/人予以奖励,连续三月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行政村取消当季度奖补。 (2)季度奖补 季度奖另结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价工作,设立每人20元标准的考核资金,实际根据区季度考核结果下达的奖补资金,对季度排名1-3名的村,资金上浮20%,对季度排名11-13名的村,资金下浮30%。在市级考核评估中,赛比结果评为红旗村的在当季考核中奖补资金翻倍,赛比结果为蜗牛村的扣减当季奖补资金。 奖补及奖励资金均按季度兑现(注:人口数按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数计算,包括新居民事务局提供的新居民人口数按100%计)。该项补助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用于农村长效管护、绿币计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三线整治优化提升等内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若出现下列重点问题,严格按条款扣除补助资金。 ①在月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的,按50元/处扣除。 ②凡发现焚烧垃圾现象的,按1000元/次扣减;产生较大影响(如上级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群众举报等)每起扣5000元。 ③建筑垃圾等随意倾倒或运至中转站每发现一起扣1000元;被上级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群众举报等每起扣2000元。 ④发现“五星3A”美丽星有关否决指标的,发现一起扣2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处扣减4000元。 2.与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1)月度考核纳入行政村目标月度考核。 (2)年度考核纳入行政村年度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根据人居环境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得分。年度考核前三位且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上的,在行政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分别加3、2、1分。 (3)实行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考核,年终根据各村人居环境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确定考核名次予以奖励。 3.与评优评先挂钩 年度考核末三位的,取消该村综合先进评选资格。 4.与工程项目建设挂钩 年度考核末两位的村,明年原则上不再安排区、镇有关项目。 5.通报问责 ①行政村月度考核情况及时在镇级有关平台进行通报。 ②镇人大、纪委等组织专题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专题通报。 ③对在月度考核中单次排名后三位的,对村主职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排名末两位的,在上浦督考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两位的,由村与联村组联合向镇党委作出情况说明。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上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上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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