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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884/2023-737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 公开日期: 2023-06-13 15:08
发布单位: 上浦镇 有效性:

上浦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上浦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

     

为全面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着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域推进乡村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农村长效管护体系,提升管护和治理水平,实现村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高效化,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工作要求以及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重点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根据《上虞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取得实效,确保该项工作在全市、区考核排名中持续晋位。

(一)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制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专窗,造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通过村规民约、荣辱榜、积分制、绿币计划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村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垃圾桶、车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损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使用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收集户桶,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确保易腐垃圾的分出率。

(二)清理空倒房:拆除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全面清理村域内违法违章及乱搭乱建现象,有效探索空倒房综合利用办法,加快改善村庄环境、盘活闲置资源、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理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整齐美观。彻底清理村域内建筑垃圾、废弃物资、生产生活用具等乱堆乱放现象,做到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现象。合理建设或划定公共停车场(泊位),无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

(四)清理乱贴乱画:村宣传橱窗整洁,内容更新及时。村内建筑物外立面、树木、线杆、指示牌、公交站亭以及有关公用设施上无乱贴乱画和建规小广告现象,设立统一的企业广告定点张贴处,公益性广告和信息发布规范。

(五)垃圾清运环保: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生活垃圾入筒,畜禽规范圈养。垃圾箱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六)公厕洁化:按照“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做到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四落实。日常管护规范、有效,定期开展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七)水体净化:要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障碍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做到岸坡干净整洁,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

(八)庭院美化:庭院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美丽庭院户达到40%以上,整洁庭院户达到85%以上。有一条美丽庭院示范带,有一个功能齐全的“绿币超市”,有一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制度,有一块内容完善的公示栏,有一支公平公正的督导队伍。住户台门、院落内环境整治、闲置容器倒扣存放,无久置积水容器,水养植物、储水容器经常换水或放养鱼类,花盆底盘保持干燥。

(九)三线序化:村庄杆线设置合理规范,无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无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有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对室外电力、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并合盖,及时更换陈旧、坏损设备,制定落实接户规范,避免后续乱拉乱接。

(十)设施管护:路面养护要确保路面完整平顺;雨水管线及窨井养护,确保雨水管线完整畅通;照明及附属设施养护,确保照明亮灯率;树木及时修剪;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的设施适时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十一)治理秸秆焚烧: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禁烧专项巡查,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火点预警。

结合各村实际,因村制宜,切实抓好长效管护工作。

三、考核检查方式

(一)考评组检查考核(20分)。镇成立人居环境管理考评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到行政村和联村组。

(二)第三方测评考核(60分)。采用委托第三方单位一月一次实地暗访检查,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对13个村开展综合检查考核评分。

(三)问题整改情况赋分(20分)。各村收到两项检查反馈后,一周内必须落实人员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联村组做好督促,将整改后情况和整改点位对应照片反馈上报。根据整改完成百分率予以赋分。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月度考核

按百分制计算,由考评组、第三方及问题整改情况赋分三部分组成。

(二)季度、年度考核

行政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季度、年度考核得分为月度综合考评结果的算术平均数。

(三)结果运用

为提升考核绩效,对考核结果实行“四挂钩一问责”。

1.与资金奖补挂钩

1)月度奖补

月度奖补资金按12.5/人确定,月度奖补资金计算方法:12.5/人*人口数*本月度考核分/100奖惩项:①在区级每月考核评估中,排名全区前3名的村在当月考核中按20/人计算奖补,排名前4-6名的村在当月考核中按17.5/人计算奖补;排名全区后8名的村,取消当月奖补;②连续三月考核排名位于第一名的行政村按10/人予以奖励,连续月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行政村取消当季度奖补

2)季度奖补

季度奖另结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价工作,设立每人20元标准的考核资金,实际根据区季度考核结果下达的奖补资金,对季度排名1-3名的村,资金上浮20%,对季度排名11-13名的村,资金下浮30%。在市级考核评估中,赛比结果评为红旗村的在当季考核中奖补资金翻倍,赛比结果为蜗牛村的扣减当季奖补资金。

奖补及奖励资金均按季度兑现(注:人口数按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数计算,包括新居民事务局提供的新居民人口数按100%计)。该项补助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用于农村长效管护、绿币计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三线整治优化提升等内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若出现下列重点问题,严格按条款扣除补助资金。

①在月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的,按50元/处扣除。

②凡发现焚烧垃圾现象的,按1000元/次扣减;产生较大影响(如上级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群众举报等)每起扣5000元。

③建筑垃圾等随意倾倒或运至中转站每发现一起扣1000元;被上级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群众举报等每起扣2000元。

④发现“五星3A”美丽星有关否决指标的,发现一起扣2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处扣减4000元。

2.与行政村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1月度考核纳入行政村目标月度考核。

2)年度考核纳入行政村年度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根据人居环境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得分。年度考核前三位且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上的,在行政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分别加321分。

3实行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考核,年终根据各村人居环境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确定考核名次予以奖励

3.与评优评先挂钩

年度考核末三位的,取消该村综合先进评选资格。

4.与工程项目建设挂钩

年度考核末两位的村,明年原则上不再安排区、镇有关项目。

5.通报问责

①行政村月度考核情况及时在镇级有关平台进行通报。

②镇人大、纪委等组织专题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专题通报。    

对在月度考核中单次排名后三位的,对村主职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排名末两位的,在上浦督考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两位的,由村与联村组联合向镇党委作出情况说明。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上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上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得分

生活垃圾分类

30分

1.村内垃圾分类设施及投放标识按照标准配置,行政村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集置点(收集点),分类设施及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分类设施无破损。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制度,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工作制度、三支队伍、荣誉榜等在宣传窗内公示。

3.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使用专业环卫车辆,收运车辆按规定喷涂车身颜色,设置分类标识。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混收、混运等问题。

4.分类投放水平较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

5.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实效。生活垃圾均委托有资质机构(或镇村)进行资源化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

6. 垃圾分类宣传形式多样,每个自然村有三类及以上垃圾分类宣传方式,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符合省标准规定。

7.提高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每村配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

1.未按规定配置的,每发现1处扣 1 分;分类标识标牌有误的,每发现1处扣 1 分;未按规定设置集置点(收集点)的,发现 1 处扣 1 分;集置点公示告知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缺少一项扣 0.5 分;收集容器垃圾满溢、脏乱差、破损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2.未建立长效制度的扣 1 分;未纳入村规民约的扣 1 分,未建立奖惩措施的扣 1 分;宣传窗内,内容不完整的,少一项扣 1分

3.收运车辆不符合规定的,发现1次扣 1 分;收运车辆喷涂设置不规范的,每发现1辆扣 1 分;未分类收运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4.集中收集点、投放点分类不正确,每发现一处扣1分(随机抽查5处);随机抽查农户分类质量(入户检查或户外桶),分类不正确,每户扣0.2分。(共计抽查20户,其中三类人员5户)

5.未进行资源化集中处置或就地处置的,扣 1 分。

6. 宣传形式每少 1 类扣 1 分;宣传内容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 0.5 分;宣传内容中发现一处错误的,扣 0.5 分。

7.未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建设的,每村扣2分。



清理空倒房

5分

1.村内无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

2.有探索空倒房综合利用的有效举措,通过拆除空倒房,或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景观打造,或用于农户新建房屋,缓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或用于闲置农房激活,发展富民增收产业。

3.有较为有效的违建处理机制,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村内无非法“一户多宅”。

1.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2.未开展有效举措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清理乱堆乱放

(20分)

1.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象。

2.村内农贸市场商铺、营业房周边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破蓬散架和占道、跨门经营等现象。

3.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整齐美观。

4.利用村内道路周边、空余场地,合理建设或划定公共停车场(泊位),无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

5.菜园围栏、各类棚架实用美观,有广告布缠绕,季节性枯枝蔓藤未及时清理等现象田间地头有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乱堆放现象

1.村内主要道路、村内巷道、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每发现一处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场扣0.5分。

2.村内主干道、空余场地、公共停车场(泊位),车辆乱停放每发现一处扣0.2分,僵尸车每发现一辆扣0.5分。

3.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域发现散养家禽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最多扣2处

4.检查房前屋后环境,有存在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混乱每发现一户扣0.2分。

5.走访村内农贸市场商铺和营业房,物品乱堆乱放、破蓬散架、占道和跨门经营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6.田间地头有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乱堆放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7.菜园围栏、各类棚架实用美观,有广告布缠绕,季节性枯枝蔓藤未及时清理等现象,每处扣0.5分。

 



清理乱贴乱画

1分

1.村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树木、线杆、指示牌、公交站亭以及有关公用设施上无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现象。

2.村宣传橱窗整洁无破损、无积尘,内容更新及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广告;村内设立统一的企业广告定点张贴处,公益性广告和信息发布规范。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

 



垃圾清运保洁

6分

1.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绿化带,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无明显垃圾。

2.生活垃圾入筒,畜禽规范圈养。

3.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村内主要场所、道路每日普扫2次以上。

4.道路两侧无陈积垃圾,侧旁无积水、窨井口无堵塞,作业垃圾备扫干净。

5.清扫成堆的垃圾不就地焚烧,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分类倾倒,不随意倾倒。

6.垃圾箱体外无积泥、无积污,每天清洗桶体一次,洗后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整洁、无磨损破坏;箱内底下无积水、积泥、积垃圾,亭顶无杂物、无积灰、积污、无乱张贴;垃圾箱四周无暴露垃圾,无垃圾溢满、焚烧垃圾等现象;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7.严格按照分类运输、定车运输的要求做好清运工作,运输途中无抛洒现象。

8.村居公共环境整治,无积水容器,公共设施不积水。

1.道路保洁:全天普扫2次,普扫结束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未达标准每项扣 0.5 分;路面不干净,发现有烟头、纸屑、瓜类皮渣,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头、粪便、呕吐物、动物尸体、垃圾包等废弃物,每次扣 0.5 分,以100米为单位,扣满  分为止;正在清扫的前后各5米范围内,不做扣分处理;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每次扣 0.5 ,扣满 5 分为止。

2.绿化带保洁:白色垃圾每次扣0.5  分,烟蒂每个扣 0.5 分,以检查100米为单位,扣满5分为止;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每次 0.5分,以堆计算,扣满 5分为止;绿化带内垃圾带状铺开超总长50%,扣0.5分

3.环卫设施:垃圾房、垃圾桶、果壳箱外观应保持整洁,无明显污损,有明显污损的每只扣 0.5 分。

4.垃圾清运:对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内的生活垃圾按照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严禁抛洒滴漏,未做到视情节轻重扣 1-3分。

5.检查区域内发现村居公共区域积水1-5个扣0.2分,6-10个扣0.5分,11-20个扣1分,最高不超过2分。



公厕

洁化

10分

1.每座公厕日常管护规范、有效,定期开展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2.公厕外立面整洁,周边环境洁净;公厕内保持通风、清洁,做到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

3.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厕管理机制,并将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做到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四落实。

1.公厕每天两轮保洁工作,一遍消杀作业,未达标准每项扣分;有明显异味的扣1分

2.缺失厕所指示牌、标识牌、男女厕所标识牌、工具间管理用房标识牌、无障碍标识牌等每块扣1分,破损、遮挡、污损、歪斜每块扣1分;缺失一处文明如厕提示的扣1分

3.大小便槽有明显污渍每处扣1分,有积粪的扣1分,堵塞扣1分,垃圾桶或纸篓破损、不洁、满溢的每处扣1分;地面有积水扣1分,地砖、墙砖有破损脱落每块扣1分;清扫工具乱放扣1分。

4.公厕内其他设施有不洁或破损的每处扣1分

5.有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旱厕等,一票否决。



水体

净化

2分

1.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障碍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

2.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无垃圾、堆积物等,做到岸坡干净整洁。

3.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

1.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病死动物,有垃圾漂浮物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有障碍物,每处扣0.5分;有病死动物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无垃圾、堆积物,有垃圾、堆积物等,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河道无污水直排,晴天雨水口不排水,发现晴天排水或污水直排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庭院

美化

10分

 

1.庭院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美丽庭院户达到40%以上,整洁庭院户达到85%以上。

2.有一条美丽庭院示范带,联片20户以上,示范带内美丽庭院户达到80%以上。

3.有一个功能齐全的“绿币超市”,有一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制度,有一块内容完善的公示栏,每月开展绿币发放、兑换,并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对考评结果、“绿币”发放、兑换记录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有一支公平公正的督导队伍,成员不少于10人,每月1次对所在村50%以上的农户开展“绿币计划”实施情况实地评分指导,做好评分记录并及时反馈意见。

5.住户台门、院落内环境整治、闲置容器倒扣存放,无久置积水容器,水样植物、储水容器经常换水或放养鱼类,花盆底盘保持干燥。

随机走访10户庭院,庭院不整洁、堆放不整齐有乱搭乱建等现象,每户扣0.5分。



三线

序化

(10分)

1.村庄杆线设置合理规范,无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无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2.有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对室外电力、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并合盖,及时更换陈旧、坏损设备,制定落实接户规范,避免后续乱拉乱接。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设施

管护

2分

1.路面养护要确保路面完整平顺,杜绝啃边、裂缝、拥包、碎裂、脱皮、坑槽、沉陷等病害,保证路面与井框顺接。

2.雨水管线及窨井养护,确保雨水管线完整畅通,注意井盖、框设置平整度及完整;定期对管网疏通、检测。

3.照明及附属设施养护,确保照明亮灯率;照明桥架、照明灯具固定不倾斜。

4.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植物无死株。

5.村级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场所的设施适时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治理秸秆焚烧

2分

1.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禁烧专项巡查,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

2.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火点预警。

1.未落实责任体系的扣1分。

2.每有一处火点扣 0.2分,超过半小时未整改反馈的再扣 0.2分,超过 1 小时未整改反馈的再扣 0.5 分。



机制

体制

2分

1.成立管护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成立督查小组,有督查记录,原则上要求村一周一督。

2.建立村级管护机制,细化管护措施,健全财务制度和管护台账,并纳入村规民约。

3.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镇村两级环境卫生监督制度。提供管护合同(注明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保洁员花名册、保洁员工资发放清单等资料。

4.资金需专款专用,要出台绿币计划实施方案。

每发现一处问题0.5分

 



附加分(15分)

当月被区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个村每次扣3分。被绍兴市“五星3A”创建办暗访,问题较多的视情分别扣3-5分,暗访情况良好受表扬的,每次加3分;省、市、区级以上录用工作信息(含市级以上重要传统媒体、主流微信公众号和信息简报)每篇(则)分别加532分;相关做法被省、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则)分别加1086分,被省、市、区其他领导批示的,每篇(则)分别加864分,重复录用按最高分计。



  



 上浦镇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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