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 >>其他文件
索引号: K15129988/2023-740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办发〔2023〕30号 公开日期: 2023-06-15 16:32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虞区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浙江省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轮驱动”,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率先构建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两个先行”“五个率先”夯实县域基础,为全省、全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上虞经验。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区90%以上规划保留村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8亿元,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6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8。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区域样板。

(三)2023年主要目标。2023 年,通过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争创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建成省级未来乡村4个以上,20%以上规划保留村建成各类和美乡村,推动和美虞村品牌建设;全面巩固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村均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 4 .85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 1.7;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稳步改善,有效促进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迎亚运“城乡风貌大提升、城乡治理大提升、城乡文明大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夯实全国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建设基础。

二、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一)实施乡村产业发展提升行动

1.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8.82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4.11亿斤以上。保持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8.8万亩,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建成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2个,提升各类农事服务站点4个。建成未来农场3个、数字农业工厂5个。

2.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百链千亿”行动,完善农业“链长制”,建设1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10亿元。突出围绕四季仙果特色产业,力争打造一条前端种苗研发、筛选,中端新品种引进种植推广,后端电商、休闲采摘、乡村旅游等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的四季仙果特色全产业链。坚持“一群多链、聚链成群”,重点培育优质稻粮、绿色果蔬等重点产业集群,提升发展1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3.壮大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行动,充分挖掘农村特色资源禀赋,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康养休闲等新型业态,健全农业价值拓展实现机制。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在城镇郊区、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培育一批富有乡村特色的入乡消费热点区。规范提升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休闲农业产值达1.5亿元。擦亮“浙江味道·百县千碗”金名片,加快农家小吃等乡愁产业发展,发展乡村夜间经济。创新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3个金3A景区村。

(二)实施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提升行动

1.优化乡村空间布局。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以区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支持县城与毗邻特大镇同城化发展,支持距城区时空距离较远的特大镇打造区域副中心。立足乡村实际,区分城郊融合、集聚建设、整治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分类施策推进村庄发展。有序推进“空心村”综合开发利用。

2.持续提升乡村风貌。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0个,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0个,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8%。尊重村庄肌理,实施微改造精提升,联动推进农房改造、庭院美化,积极推进管线序化和村内道路平整美化。探索农村物业管理模式,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

3.开展和美乡村联建联创。积极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创,全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争创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省级示范带1条,每年争创省级示范乡镇1个、省级未来乡村4个、和美庭院0.5万户。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打造和美虞村乡村品牌。

(三)实施乡村文明善治提升行动

1.深化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加强宣传引导,提振农民精神风貌,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施“精神家园”夯基提效工程,全面落实“礼堂十条”。累计建成50家五星级农村文化礼堂。加快实施“浙文惠享”工程,推进文化驿站等乡村新型文化空间建设,培训基层文化骨干2000人次以上,探索建设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联合体。

2.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传承。深入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建设,累计建成乡村博物馆10家以上。加强乡村历史文化、农事节庆、民俗文化等开发利用。

3.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健全“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全国乡村治理建设体系试点示范。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示范村社建设,做实做优“枫桥式”品牌。深化新时代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提升新时代“后陈经验”,推广应用“四不出村”工作法,加强清廉村居和民主法治村建设,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实施农民农村共富水平提升行动

1.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计划,实现全区村集体资产超75亿元。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推广“片区组团”发展模式,累计实施“飞地”抱团项目40个。实施乡村“点亮”行动,引入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参与乡村运营,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经营,全面激活农村集体经济。

2.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乡村绿领人才培育、乡村工匠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强能等计划,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多途径就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家。深入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推进200家共富工坊建设,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00个,确保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

3.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入实施“劳动致富、创业兴富、活权激富、惠农添富、帮困促富”五大行动,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完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体系,优化农民收入结构。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聚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200宗(套)。

4.加强结对协同发展。实施新一轮部门结对,深化“一镇一行”“金融支持强村共富联合体”和“乡村致富带头人+”等金融服务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碳汇”、政府购买生态产品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三、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一)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1.深化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加快实现“多规合一”。完善区域乡村规划体系,构建“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乡村规划设计体系。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积极争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点和监管系统建设试点。

2.构建“规划-建设-管理”全周期闭环机制。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全面贯通,深化“浙地智管”数字化场景应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空间适配、土地要素保障账册机制,协调空间布局矛盾。建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分级审查制度,全面建立“多审合一”数字化协同模式。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3.深化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房“浙建事”“越宅通”应用贯通落地,优化农房建设审批流程,实行宅基地建房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完善宅基地全链条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完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宅基地房地一体监管等机制,全面排查农村自建房,推进农村危房整治。

(二)健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

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全面实施电子居住证。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探索以积分制为依据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转让机制和农民市民化后权益退出与城镇住房等保障衔接机制。

2.深化“两进两回”。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扶持政策,推进农创客培育工程,举办农创客大赛,推动大学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区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80人次以上。推动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拓宽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林权等抵质押融资,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

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建成农业标准地2万亩。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深化“闲置农房激活”改革,探索农户资格权多种实现形式,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积极争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

(三)健全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1.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力量有序参与。打造“四好农村路”2.0版,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300公里,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93%。完善农村供水区级统管机制,城乡供水同质化率稳定在96%以上。建设省级基础体育场地设施50个。建成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00个,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加强农村燃气供气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加快建设区乡(镇)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快递“共富驿站”)。

2.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实现明显提升。推进区域内融合型、共建型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发展,建立教育数字化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城乡共享。2025年,常住人口千人以上行政村村级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95%。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服务能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农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等模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深化农村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三农”覆盖面。

3.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深化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全面融合。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培育网上农博、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农产品电商新业态,建成电子商务专业村10个。迭代升级益农信息社,打造10个“乡村数智生活馆”。实施乡村数字化新基建工程,加快5G基站建设进度,开展偏远地区基础网络补盲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工作专班。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会同各成员单位,细化专项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建立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并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压实责任,高质高效抓好任务落地。

(二)强化政策支持。重点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出台支持政策。加强资金统筹,用好政策工具,加快构建财政投入撬动、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工程实施用地保障,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三)强化试点先行。积极争取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城乡融合发展试点,以先行先试带动整体提升。结合本地实际,发挥现有优势,加快探索城乡融合新措施、新路径、新机制,努力打造标志性成果。

(四)强化督导服务。分专项分层级建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清单和核心指标体系,加强数字化督考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监测分析和考核评估。建立重大项目联系机制,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协调服务。实施工程进展晾晒机制,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调度、及时预警,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附件:《上虞区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责任分解表




附件

《上虞区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实施方案》(2023—2027年)责任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一、发展目标

1

和美乡村建设

“千万工程”深化推进,90%以上规划保留村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农业农村局、建设局

2

村级集体经济

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8亿元。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

3

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6万元。

农业农村局

4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8以内。

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5

打造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县域范例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二、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一)实施乡村产业发展提升行动

6

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8.82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4.11亿斤以上;保持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8.8万亩,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建成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2个,提升各类农事服务站点4个;建成未来农场3个、数字农业工厂5个。

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发改局、供销总社

7

“百链千亿”行动

实施“百链千亿”行动,完善农业“链长制”,建设1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10亿元。突出围绕四季仙果特色产业,力争打造一条前端种苗研发、筛选,中端新品种引进种植推广,后端电商、休闲采摘、乡村旅游等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的四季仙果特色全产业链。

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商务局、供销总社

8

农业重点产业集群建设

坚持“一群多链、聚链成群”,重点培育优质稻粮、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重点产业集群,提升发展1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力争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

9

休闲农业规范提升

规范提升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休闲农业产值达1.5亿元。

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供销总社

10

乡愁产业发展

擦亮“浙江味道·百县千碗”金名片,加快农家小吃等乡愁产业发展,发展乡村夜间经济。

文广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11

景区村创建

创新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3个金3A景区村。

文广旅游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提升行动

12

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

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以区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支持城区与毗邻特大镇同城化发展,支持距城区时空距离较远的特大镇打造区域副中心。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分别牵头)

13

分类推进村庄发展

立足乡村实际,区分城郊融合、集聚建设、整治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分类施策推进村庄发展。有序推进“空心村”综合开发利用。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

14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0个,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0个,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8%。

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15

和美乡村建设

积极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创,全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争创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省级示范带1条,每年争创省级示范乡镇1个、省级未来乡村4个、和美庭院0.5万户。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

农业农村局、建设局、妇联

(三)实施乡村文明善治提升行动

16

“精神家园”夯基提效工程

实施“精神家园”夯基提效工程,全面落实“礼堂十条”。累计建成50家五星级农村文化礼堂。

宣传部

17

实施“浙文惠享”工程

加快实施“浙文惠享”工程,推进文化驿站等乡村新型文化空间建设,培训基层文化骨干2000人次以上,探索建设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联合体。

文广旅游局

18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深入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农业农村局、建设局

19

传统农耕文化挖掘

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建设,累计建成乡村博物馆10家以上。

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

20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健全“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全国乡村治理建设体系试点示范。

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司法局

21

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

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

民政局

22

“枫桥式”示范村社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示范村社建设,做实做优“枫桥式”品牌。深化新时代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提升新时代“后陈经验”,推广应用“四不出村”工作法。

政法委

23

清廉村居和民主法治村建设

加强清廉村居和民主法治村建设,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分别牵头)

(四)实施农民农村共富水平提升行动

24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动计划,实现全区村集体资产超75亿元。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推广“片区组团”发展模式,累计实施“飞地”抱团项目40个。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

25

联农带农机制

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乡村绿领人才培育、乡村工匠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强能等计划,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多途径就业。

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

26

农民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推进200家共富工坊建设,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00个,确保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文广旅游局

27

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体系

完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体系,优化农民收入结构。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8

平等就业制度建设

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

人力社保局

29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聚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200宗(套)。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

30

深化新型结对帮扶共同体建设

实施新一轮部门结对,深化“一镇一行”“金融支持强村共富联合体”和“乡村致富带头人+”等金融服务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上虞监管组

31

创新生态价值实现途径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碳汇”、政府购买生态产品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分别牵头)

三、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一)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32

国土空间规划体制机制改革

一体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加快实现“多规合一”。完善区域乡村规划体系,构建“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乡村规划设计体系。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

33

县城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

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全面贯通,深化“浙地智管”数字化场景应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

34

空间布局优化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空间适配、土地要素保障账册机制,协调空间布局矛盾。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

35

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机制

建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分级审查制度,全面建立“多审合一”数字化协同模式。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6

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农房“浙建事”和“越宅通”应用贯通落地,优化农房建设审批流程,实行宅基地建房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37

宅基地管理

完善宅基地全链条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

农业农村局

38

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

完善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宅基地房地一体监管等机制,全面排查农村自建房,依法整治农村危房。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二)健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

39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全面实施电子居住证。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探索以积分制为依据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

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

40

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转让机制和农民市民化后权益退出与城镇住房等保障衔接机制。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建设局

41

“两进两回”行动

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扶持政策,推进农创客培育工程,举办农创客大赛,推动大学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农业农村局

42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区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80人次以上。

科技局

43

三师入乡

推动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建设局

44

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建设

拓宽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林权等抵质押融资,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

人民银行、银保监上虞监管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45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30年试点

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6

农业标准地改革

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建成农业标准地2万亩。

农业农村局

47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深化“闲置农房激活”改革,探索农户资格权多种实现形式,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8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积极争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三)健全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49

“四好农村路”建设

打造“四好农村路”2.0版,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300公里,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93%。


交通运输局

50

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

完善农村供水区级统管机制,城乡供水同质化率稳定在96%以上。

水利局

51

基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建设省级基础体育场地设施达到50个。

教体局

52

农村供电能力提升

建成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00个,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99.98%。

供电局

53

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燃气供气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应急管理局、发改局、消防大队

54

快递物流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快递进村”“快递进厂”“快递出海”),加快建设区乡(镇)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快递“共富驿站”)。

邮政管理局

55

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建设,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实现明显提升。

教体局

56

教育资源共享

推进区域内融合型、共建型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发展,建立教育数字化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城乡共享。

教体局

57

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25年,常住人口千人以上行政村村级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95%。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服务能力。

卫生健康局

58

农村养老服务

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农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等模式。

民政局

69

农村特定群体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的关爱服务。

民政局、司法局、妇联、残联

60

数字乡村建设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全面融合。

农业农村局、网信办、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61

乡村数字经济

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培育网上农博、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农产品电商新业态,建成电子商务专业村10个。迭代升级益农信息社,打造10个“乡村数智生活馆”。

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总社

62

乡村数字化新基建工程

实施乡村数字化新基建工程,加快5G基站建设进度,开展偏远地区基础网络补盲工作。

经信局、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63

统筹协调机制

组建工作专班,细化专项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建立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抓好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64

政策保障机制

重点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出台支持政策。

各相关责任部门

65

加强资金统筹,用好政策工具,加快构建财政投入撬动、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财政局、人民银行

66

加强工程实施用地保障,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67

先行示范机制

积极争取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城乡融合发展试点,以先行先试带动整体提升。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68

督导服务机制

分专项分层级建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清单和核心指标体系,加强数字化督考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监测分析和考核评估。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69

建立重大项目联系机制,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协调服务。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70

实施工程进展晾晒机制,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调度、及时预警,营造争先创优氛围。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