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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446G/2023-74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5 14:38 | |
发布单位: | 驿亭镇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驿亭镇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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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开展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出台目的 为切实落实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做好2023年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 三、内容解读 此次体检对象为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另行安排,健康体检频次为61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今年开展1次,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根据每两年开展1次要求,去年未体检的今年愿检尽检。体检项目涵盖一般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外科常规检查(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肿瘤指标【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总前列腺特异抗原(TPSA)、糖类抗原(CA125)】、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DR(正位)检查)。 对于纳入重点人群管理但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体检项目包括一般检查、五官检查、内科常规检查、外科常规检查、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 2023年度由于参保居民健康体检项目增加DR(正位)检查,故体检地点统一定于驿亭镇卫生院总部。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各村要在积极开展参保居民健康体检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检群众随带健康码或通行证,在体检时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交流,随检随走。各村要由专人负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参保居民积极参加健康体检,提高我镇老年人群特别是65周岁以上老年人群健康体检率。这项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落实,发放好体检通知单,确保通知单能够发放到每位参检对象手上;体检结束后,还要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工作。健康体检实行电子化登记体检,前往医院体检必须携带本人医保卡。请各村统筹组织安排、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接送服务,保证体检工作有序进行,提高体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驿亭镇社会事务办 解 读 人:王立舟 联系电话:13675735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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