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政府办公室 >>政策法规 >>其他文件
索引号: K15129988/2023-741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虞政发〔2023〕11号 公开日期: 2023-06-16 11:58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为阮国海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绍兴市上虞区见义勇为勇士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2月16日12时许,阮国海同志正在家吃午饭,突然听到妻子在家门口呼喊他,说有人掉河里了,快去救人!阮国海同志闻讯后立即放下饭碗,跑到距家30余米的西直河河埠头,看到一名落水妇女正在河中央扑腾,情况非常危急,他见状不顾气温寒冷和自身安危,毫不犹豫脱下衣裤跳入河中,游至河中央抓住落水人的衣领朝上提,使其能够保持呼吸,然后慢慢将落水人拽到岸边。经施救,落水妇女章某(女,82岁)身体无大碍。

经调查,阮国海同志救人的西直河宽20余米,河中间水深2-3米左右。当日中午本村老人章某到河埠头打水,下台阶时不慎失足翻落河中,慌乱挣扎中人漂至河中央,加之当时气温较低(当日气温1℃-8℃),情况非常危急,幸有阮国海同志及时施救,才避免了一起悲剧的发生。另经了解,阮国海同志平时为人急公好义、乐于助人,在村里有较好的口碑。2020年11月20日,曾在汇联村池塘中勇救落水母子二人,经群众举荐,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受到表彰。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

为阮国海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绍兴市上虞区见义勇为勇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平安上虞创建活动,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