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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42X/2023-741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6 11:27 | |
发布单位: | 梁湖街道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梁湖街道2023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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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努力成为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2021年8月19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浙卫发〔2021〕27号),提出有效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共享,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分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体检对象与频次、体检经费及管理、体检项目、体检实施、体检结果反馈及健康管理、体检信息管理等七个方面。 (一)体检对象和频次:辖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65周岁及以上居民每年开展1次,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满60周岁的,参照65周岁及以上人群政策继续执行,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开展1次,愿检尽检。 (二)体检经费及管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健康体检的补助标准为150元/人次。每年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健康体检次数不超过1次。 (三)体检实施:由梁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到梁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四)体检结果反馈及健康管理:梁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应对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单(书),一个月内将书面体检结果反馈给被检查人(危急值立即反馈)。对体检发现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疑似情况,应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无法完成后续诊疗的,引导患者至区级诊疗推荐机构开展相应检查和治疗并跟踪掌握诊疗结果。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梁湖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党政综合办 联系电话:8243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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