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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MB184853X6/2023-74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16 16:23 | |
发布单位: | 杭州湾综合管理办 | 有效性: |
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打造湾区智谷品牌”的若干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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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人才强区首位战略的要求,始终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目标任务,决定实施“湾区智谷”领军人才计划,全力锻造上虞高质量发展金名片,特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辖区集聚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超300人。根据杭州湾上虞经开区“湾区智谷”领军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积极推动经开区规上企业建立“一企一博士”体系,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动能,鼓励上市公司、龙头企业积极引育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创新队伍,实现大企业“一院一领一团”人才创新发展配置,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活力。 三、主要内容本政策分为湾区英才项目政策、“一企一博士”政策、市场引才荐才政策三大块政策,其中明确申报和享受政策的条件及兑现流程。湾区英才项目政策明确了人才申报范围、评审组织形式、奖励补助机制;“一企一博士”体系建设政策明确了企业引才补助和博士个人补助的补助条件、补助年限及补助金额;市场引才荐才政策明确了人才中介机构奖励补助、人才中介机构工作经费补助及企业人才申报工作人员奖励的奖励机制。 四、适用范围1、本政策适用于注册、落户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有企业、高校院所等。 2、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对已入选2021年度国家部委人才的人才所推荐的中介机构按本政策相关条款执行。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注册、落户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有企业、高校院所等。 解读机关: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解 读 人:韩庆生 联系电话:0575-82313750 (本文有删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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