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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235/2023-74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20 17:19 |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关于俞XX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盖北派出所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绍虞集复决字[2022]3号 申请人:俞XX,女,汉族,住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XX小区XX室。 被申请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盖北派出所,住所地: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 法定代表人:俞兴潮,职务:所长。 申请人俞XX不服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盖北派出所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绍虞公(盖)行终止决字[2022]00001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2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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