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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235/2023-74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6-21 10:02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有效性: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关于在区内各乡镇(街道)推进公证服务点全覆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在各乡镇(街道)设置办证专窗(线),通过司法所专员牵线搭桥,公证员“一对一”跟踪服务,构建公证“全覆盖”服务体系。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20235月,由司法局分管领导牵头,区公证处与相关科室联合起草《关于在区内各乡镇(街道)推进公证服务点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关于在区内各乡镇(街道)推进公证服务点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区公证机构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提供纠纷调解调查取证服务,提供承诺书公证保全公证等。

公证服务点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密切联系,共同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服务点着力将公证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

2、工作方式

各乡镇(街道)设置的公证服务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为公证代办点和公证联络点。采取定时坐班或其他灵活方式提供公证服务。

3、工作分工

由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提供办公设备、挂牌场所、公证联络员和定期与区公证处联络,联系公证业务。

由区公证处负责公证办证设备、制作各类专业用具、指定代办员、联络员和公证业务的具体办理。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绍兴市上虞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上虞区司法局

人:金娇娇

联系电话:82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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