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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29 16: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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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 ||
各有关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根据省市区工作统一部署和《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8〕7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机制的通知》(虞政办函〔2022〕2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本次计划涉及全区16个乡镇(街道)的23条乡村道。请各建设单位根据本计划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建设管理。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管理责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绩效评估、立项等工作,做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顺利推进。 二、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省、市、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交通工程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择优合规选择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向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接受并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底线、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质量为本,安全为先。 四、落实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按照虞政办函〔2022〕28号文执行。 五、严格控制变更。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控制工程变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设计内容。 六、加强无欠薪管理。严格执行“上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开展“无欠薪”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完善相关台账,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利益。 附件:上虞区2023年乡村公路提升工程建设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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