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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112/2023-70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05 08:53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综合管理办: 为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区粮食安全,根据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绍市农〔2023〕3号)文件要求,报区政府同意,现就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以扩面增产、提质增效为主线,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善责任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耕地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加强市场调控,推动数字赋能,稳步提高粮油生产保供水平,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目标体系 落实粮食播种面积47.99万亩、稳定粮食总产量20.03万吨(其中大豆播种面积4.23万亩、产量0.75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5.454万亩、总产量0.88万吨(其中油菜播种面积4.96万亩、总产量0.79万吨);油茶新种植面积305亩、低产林改造面积800亩,油茶籽产量14吨;储备粮食7.22万吨、食用植物油335吨、粮食作物种子47万斤、油菜种子0.206万斤、农药7吨、化肥1680吨。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施“田长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持续巩固“两非”整治成果,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882万亩,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有效破解空间布局无序、土地利用低效和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和管护利用,有效改善生产条件,确保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培育健康土壤示范基地,着力改善提升耕地地力,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3.67等以上。切实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和恢复利用,防止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弃耕,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积极扩大冬闲田利用,实行绿色过冬。 (二)推进粮油扩面增产。持续优化粮油生产结构和布局,充分利用山地、海涂、低丘缓坡、幼林园地等土地资源扩大旱粮和油菜种植,鼓励林下间作套种旱粮,利用各类适宜的非耕地资源改培油茶。进一步加大粮油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力度,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种业企业、良种生产基地培育和种子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种子储备制度,稳定提高良种保障供应能力。大力推广省工节本、绿色生态、高产高效粮油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不断创新完善农作制度,重点推进粮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生产模式落地。深化实施“肥药两制”改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绿色防控覆盖率55%。大力推进机械化生产,积极推广粮油生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特别是适应丘陵山区粮油生产机械装备,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以上。大力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提高粮油亩产水平和产品质量,集中打造省级粮食千(百)亩示范片(方)5个,市、县两级百亩示范方10个以上。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最大程度减少因灾损失,实现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5%以内。 (三)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粮油生产主体,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油生产,打造粮油生产主力军,种粮规模化率达60%以上。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片区指导价机制,推进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中集聚。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推动实施油茶林地规模化经营。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鼓励大型用粮企业、骨干粮油加工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落地一批省级产加销一体化基地,水稻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面积达1.2万亩以上。支持开展粮油加工和品牌创建,切实落实产加销配套设施用地、用电和稻米加工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参加“浙江好稻米”、“浙江好粮油”、“越乡好稻米”等产品推选活动。努力打造上虞粮食区域公共品牌,支持鼓励区粮食产业农合联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大米团体标准,推进我区粮食产业标准化建设,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粮油生产布局,着力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社、农合联、村集体建立村级综合农事服务组织;鼓励农资企业、粮油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拓展服务项目;加快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建设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1个以上。建立粮食收储企业与农事服务中心合作服务机制,整合仓容、烘干、除杂等环节资源,推广粮食收购服务关口前移、质量检测前置,优化粮食收购服务。 (四)强化市场保供。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有序做好储备轮换,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大力开展社会化储粮工作。深化省际间粮食产销合作,巩固拓展省外粮源基地,鼓励支持区内粮食加工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源基地,确保有效供给。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上虞区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尽力确保在2023年底前投入使用。全区“五优联动”实施规模力争达到2.13万亩,试点品种确定为嘉67、南粳46,示范县通过省级复评。 四、政策保障 在执行虞委农办《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虞委农办〔2023〕9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规模种粮补贴范围包括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60元的直接补贴(其中油菜按实际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继续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和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油茶林种植和改造,实施林业政策性保险。继续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省财政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本辖区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以超强力度、更强执行力抓好粮食生产。定期研究粮油生产保供措施,严格落实粮油生产各项扶持政策,统筹抓好生产、流通、储备、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坚持一季一季、一茬一茬、一个村一个村抓好任务落实落地,统筹抓好粮油生产、流通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粮油生产保供任务。 (二)加强服务指导。区级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粮油生产保供督查,掌握进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各乡镇街道(单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落实负责人包片指导督促粮食生产工作制度,分区、分块指导粮食生产。 进一步完善在线服务和专线服务机制,广泛组织种粮农民培训,组织农技专家与种粮大户结对挂钩,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种粮技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扎实开展各类示范区、示范方建设,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压实防灾减灾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实现早预警、早应对,着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三)加强考核评价。粮油生产保供工作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强化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将完成年度生产目标任务情况作为合格要求,将制止耕地“非农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和抛荒作为争先创优指标,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年度生产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 2.2023年大豆面积和产量任务 3.2023年油菜面积和产量任务 4.2023年粮油储备和粮食保供稳价骨干企业指标分解 5.2023年农资应急储备指标分解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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