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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8200259085XF/2023-74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7-05 11:07
发布单位: 上虞区下管镇人民政府

下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管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下管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站所、办线

现将《下管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23423

 

 


下管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虞安〔2023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北京长峰医院4·19”和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8个重点领域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压紧压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组织领导

由下管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结合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结合“除险保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在线”等系统应用,在全镇各行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

(一)8 个重点领域

     1.消防领域安全整治摸排镇内“一厂多租”底数清单,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企业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以及学校、卫生院、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铺)、居住出租房、旅游场所、商场、餐饮店、宾馆、民宿等从严开展检查,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对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工业商贸办、社会事务办、旅游办、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等)

2.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整治。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各类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即排即治动态消除风险隐患;依托“越安行”数字化平台,加强“两客一危一重”、务工包车等重点车辆管理,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重点针对周末、“五一”“端午”假期等车流密集时段严查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完成老旧客车淘汰报废,按照淘汰政策要求,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深入开展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车辆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加强源头治理,健全普货运输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切实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城镇建设办)

3.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重点环保项目和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对加油站等涉危化品单位加强监管,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4.运行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逐个逐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老旧、燃气管道;重拳打击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测城镇道路病害,全面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部位,构建城市路面塌陷防范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办、综合执法中队)

5.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地下工程、危大工程等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双违”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城乡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办、综合执法中队及各工程建设责任办线)

6.工矿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擅自变更环保处理工艺、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 8 项任务措施。组织重点行业“钢 8 条”“铝 7 条”“粉 6 条”整治回头看,全方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工业商贸办

7.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集中力量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和未经许可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等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行为。开展旅游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景区内的涉水、露营等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旅游领域安全有序。责任单位:旅游办 

8.农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有效化解农业领域火灾及防汛防台风险隐患为目标,全面开展秸秆焚烧及农业领域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巡查人员队伍,通过宣传册发放、村社广播、电话、短信及现场检查等手段,劝导、教育农户安全从事农业生产加强山林、农田垃圾焚烧巡查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

(二)3个专项行动

1.安全生产“扫盲纳管”专项行动。全面扫除思想认识盲区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国15 条”“省 25 条”“市 35 条”“区 73 条”硬措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全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建立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大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等。全面扫除基层安全管理盲区。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网格要覆盖全辖区,将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纳入网格员工作清单,明确网格数量、分工和网格员职责。全面扫除行业监管职能盲区。按照行业领域开展一次监管盲区摸排,特别是对以前疏于管理的环节和部位,深查是否还有应该监管而未监管的单位,是否还有未列入安全监管范围的环节和岗位等,要逐个单位、逐个环节、深入细致地排查,查出监管盲点和盲区。对一些新业态、新风险、新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无缝隙监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2.“园中园”“厂中厂”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仓库、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自建房等“一场多租”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园中园”“厂中厂”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

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坚决防止出租的厂房(仓库)成为失管失防之所、藏污纳垢之地。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工业商贸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3.防救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快下管镇“快响直达”应急救援建设,9 月底前完成救援站建设任务,提档升级村()义务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解决企业从业人员救早灭小能力不足问题,按照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定期检查应急器材,组织应急演练,对新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生等)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抓实培训质量,联合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单位对区内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师资力量不足、培训课时不足、未按大纲培训等情况。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开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隐患曝光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典型案例和问题隐患曝光,全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工业商贸办)

     、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30日,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4月25日)。4月23日前,安委会制定印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各办线、站所按照总体方案建立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2张清单,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制定8个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26日—6月20日)。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严格落实领域、企业检查每月全覆盖要求,全面动员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各责任单位强化专业统筹,针对性探索建立一批底线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和有较大影响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镇安委会强化指导服务,组织全覆盖督导检查。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办线、站所年度考核

(三)评价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6月20日攻坚整治结束后,各办线、站所对标工作评价验收标准,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镇安委会将结合综合督导,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对于不合格的,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好的做法,予以推广。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深化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风险常普常新机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排查和主动报告制度及时更新风险数据识别重大风险压实管控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风险排查无盲区、无死角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起底式、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清单所有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强化曝光查处。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监察执法,加大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刑衔接”等手段,严肃追究责任

)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旬报告”,及时录入“除险保安”“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等系统应用,跟踪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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