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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024/2023-760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14 19:39
发布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7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

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F2023080301

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21号标准厂房内的佑晟包装有限公司生产时会有塑料颗粒产生,导致附近停放车辆上有颗粒物附着,该情况已有两三年。

上虞区

其他

1.信访件反映的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21号标准厂房内的佑晟包装有限公司实为绍兴市上虞区佑晟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2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项目于2018年12月13日取得环评审批于2020年1月3日完成“三同时”自主验收o 2020年6月11日,该公司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2022年投资800万元左右,对涂装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淘汰升级,新上两套采用目前较先进的喷淋、过滤、活 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设施,于2023年5月建设完成。

2.根据环评报告表、批复意见和实地检查,该企业从事塑 料制品、金属制品和玻璃制品表面涂装覆膜生产,主要原料 为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和涂料,主要生产设备为 涂装生产线和覆膜机,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架、清洁、喷涂、烘干、覆膜、包装,或者根据客户要求单独进行覆膜,生产 时对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和玻璃制品表面进行喷涂生产,不进行打孔、打磨、切割等物理加工,故不会产生塑料颗粒, 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涂装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8月5日上午,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排气筒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 该企业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标准为不大于 30mg/m3),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小于Img/nP (标准为不大于lmg/m3),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3.8月4日、5日上午现场踏勘时,该企业南侧和东侧有车辆停放,经现场观察,发现确实有个别车辆的挡风玻璃和引擎盖上有类似塑料颗粒的东西附着,颜色为粉红色,较塑 料稍软,略微有黏性,无明显气味。经对该企业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管道有破损,排气 筒附近未发现类似塑料颗粒,但是在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塔 底部循环槽附近发现有类似塑料颗粒附着在空调外机上和地面上,为水喷淋塔循环槽内喷淋液位较高,水流冲击产生泡沫夹带喷淋下来的涂料,而循环槽未加盖,经风吹走并附着在物体上,且干燥后呈颗粒状。查询近三年 的信访件,未发现相关问题的举报。

部分属实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指导和督促该企业已于8月5日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塔循环水槽进行临时密闭处理。

2.该企业委托专业单位,按照喷淋塔循环水槽尺寸,制作密闭盖子用于覆盖,杜绝此类事件发生,预计8月20日前完成。

 

2

DF2023080304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104国道新舍朝南经过3座桥后,第4座桥桥下有很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绿化修剪遗留的垃圾。

上虞区

垃圾

信访件反映的桥梁为樟董河六家洋桥,位于曹娥街道丽樟村。经现场踏勘核实,该桥桥下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枯树等,垃圾覆盖面积约5平方米,总量约2立方米,系外来人员偷倒产生。

属实

1.曹娥街道立行立改,根据分类处置原则,立即组织环 卫和第三方力量对现场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建筑垃圾及园林 垃圾运至街道建筑垃圾临时垃圾堆放点,其他生活垃圾运至 四环路垃圾中转站已于2023年8月4日清理完毕。

2.加强执法监管力量,落实每天在辖区范围内不定时进 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处置清理,做好长效管控。

3.加大宣传力度,对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内容 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文明意识。

3

XF2023080302

上虞东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过程中1.施工方堆放物料未覆盖,导致扬尘和空气污染;2.切割机违规放于场地上,导致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灰尘无法收集,应将机器放置于专门的封闭环境之中;3.整体施工外墙未搭设防尘网,在施工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以及各种扬尘对周围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上虞区

扬尘、噪声

1.信访件反映的东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实为东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位于东关街道办事处正南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丰富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东关街道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名称为东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布展项目,由绍兴上虞维思特广告有限公司经过公开招标后承建,浙江 华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于2023年6月23日正式进场施工,主要内容为室内装修布展。

2.东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布展项目在东关街道行政中心3 号楼,现场建有围挡。围挡内零星堆有少量建筑垃圾以及装修所需黄沙、混凝土砌块等原材料,部分未覆盖。 据了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方每天晚上收工前完成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

3.根据施工人员介绍,此前因施工需要,曾在室外围挡内用切割机切割过少许地砖。踏勘现场时,切割机器已全部转 移至室内作业,地面有切割木板后产生的少量木屑。

4.因该项目属室内装修布展项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技术标准(DB 33/T 1203—2020)》,外墙不需要搭设防尘网。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和夜间的限值分别为70dB和55dB。此布展项目夜间不施工,昼间施工主要以木工和油漆为主,经检测,昼间施工噪声为61.7dB,为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东关街道立行立改,督促施工方立即对建筑垃圾清运, 对黄沙、混凝土砌块等建筑材料进行了网布覆盖,要求施工方在当天工作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清扫,避免扬尘。

2.在室内搭建了一间密闭切割专用房,涉及切割工序在 专用房内进行作业。

3.要求施工方在周末不使用、工作日合理使用电钻、切 割机等机械设备,避免产生噪声污染。

 

4

XF2023080303

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其政府所在地距离五百米鸿祥盛府位于越瓷路和共青团路交界处,违法將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化工垃圾未经分类处理,将该垃圾填埋于小区西侧的道路,后直接通过路面硬化。

上虞区

垃圾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东关街道鸿祥盛府小区西侧、东关中心小学室内体育场建设工地东侧。因东关中心小学室内体育场建设,需对越慈路西段进行改道,因规划及用地原因越 瓷路西段改造暂未实施,为方便周边住户通行,街道办事处 实施东关中心小学(室内运动场新建工程)附属工程一东边临时通道平整工程,临时通道平整工程用地性质为建设用 地。通道南至越瓷路、北至共青团路,道路长度约160米、 宽8米,道路路面为级配碎石路面。

2.该工程内容为清表平整、塘渣回填压实等,临时通道长 度约为160米、宽度8米,工程于2023年3月6日招标, 由绍兴玉宸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浙江杰升工程有限公司监理,2023年3月底完工。根据监理报告以及施工现场图片记录,在施工过程中无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化工垃圾填埋路基现象。临时通道平整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表平整、塘渣回 填压实,级配碎石铺面,经现场核实,路面未实施硬化。

不属实

5

XF2023080307

上虞保利璟府华庭全体业主反映小区垃圾分类房不够,向政府反映后只是在36幢和21幢楼下放了四个垃圾桶,但是根本不够放300户人家的垃圾,导致很多人把垃圾直接放在垃圾桶外,夏天垃圾臭味满天飞。而且楼间距近垃圾桶正对着一楼业主家主卧,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

上虞区

垃圾

1.保利璟府华庭小区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高丰社区,于2021年交付使用,小区住房1373套,现已入住住户400户左右,入住率约30%。百官街道于2022年10月在该小区建成投用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智能投放点6个(其中4个标准化垃圾投放点、2个简易式垃圾投放点),分别位于小区4幢,5幢,21幢,24幢,32幢(即信访件所指的36幢),34幢附近,其中21幢、32幢东侧的为简易式投放点。

2.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定量分类投放和清运操作导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生活小区原则上按照300户左右设置1个投放点。保利璟府华庭小区(一期)总住房套数1373套(现入住约400户左右),已建成投用6个投放点,不存在投放容量不够的问题。

3.位于保利璟府华庭21幢、32幢东侧的垃圾分类投放点,为2个高约2米,宽约4米,深度约1米的简易式厢体投放点,每个投放点设置4个垃圾桶、4个投放口,分别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经走访周边住户,上述简易投放点周边基本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偶尔遇到投放口卡包,有个别业主会将垃圾包投放在地面上。

4.两个简易式分类投放点分别设置在原小区垃圾桶规划点位,即21幢、32幢后花园东侧围栏外,现用绿植作隔离,投放口背对21幢、32幢。现场踏看时投放点四周干净整洁,未发现桶内垃圾满溢和明显异味的现象。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点日常管理由物业和第三方分类督导员共同负责,物业负责每天早晚两次换洗垃圾桶、地面清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引导及落地垃圾的巡检处理等工作。

部分属实

1.考虑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投放需求和其他垃圾较多的实际,从8月6日起,对21幢、32幢东侧两个简易式垃圾投放点设置作改进,由原来的四分法改为两分法,调整为1个易腐垃圾和3个其他垃圾投放口。同时,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小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特别关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工作等。

2.属地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员加强住户上门宣传,告知居民分类工作意义和分类基本知识,提升分类服务质量,确保居民分类准确率和知晓率。

 

6

XF2023080309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未能对危化品进行严格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危险化学物品设备切割、回收、运输及再利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属于重大环保问题。

上虞区

其他

1.东关街道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底数清、监管严的标准开展危化品日常安全监管,街道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对照底数清单,对辖区内4家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30家危化品使用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做到每季度隐患排查全覆盖,特别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危化品涉及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近三年发现49起违规经营危化品案源线索并报送至上虞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立案查处。

2.本次对辖区内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对危险化学物品设备切割、回收、运输及再利用的现象。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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