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网2023(217)号
1.招标条件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虞经开区基投[2020]30号(项目代码:2020-330604-84-01-1035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0200.00万元,工程概算300012.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78770.05万元,建设规模:规划新建建筑面积约为38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0㎡,床位数:2000床,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项目红线图范围内的室外综合管网、雨水收集系统、海绵城市、市政道路、室外铺装、附属构筑物、充电桩、车棚、围墙、大门、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花坛、室外绿化、屋顶绿化、场外回填、各类雨污废水池体等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2018 年 7 月 1 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外工程施工项目或综合环境景观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
(1) “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2) “室外工程”范围: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室外工程”的划分内容为准。“室外工程”共分为两个单位工程,即: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其中,室外设施由道路和边坡两个子单位工程组成,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由附属建筑和室外环境两个子单位工程组成,子单位工程之下分别有“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行地道、挡土墙、附属构筑物、土石方、支护、车棚、围墙、大门、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花坛、场坪绿化、景观桥”等分部工程。
(3) “综合环境景观工程”:参照园林绿化工程并以《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中的解释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
(4) 业绩证明资料: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指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若为分包项目的,须同时加盖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四方加盖公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均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及公共建筑、室外工程(至少包含绿化的两项以上分部工程)或综合环境景观工程(至少含绿地或绿化)等类似项目特征,若不能体现的,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第3.2条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投标人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上的企业名称应当一致(营业执照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按企业名称不一致处理),不一致的须提供企业名称变更审核机构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材料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以投标人名义(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等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名义的,等同于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须打印后扫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且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之规定。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8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7.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
7.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5-82313651;
7.5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 杨光彪 联系电话: 17388108226 。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8.2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8.3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8.4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3627;
8.5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5-8231365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1号
联 系 人:周益民
联系电话:0575-82893696
招标代理: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1幢1301室
联 系 人:杨光彪
联系电话:17388108226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