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112/2023-76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22 10:21 | |
发布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取消相关村庄经营项目立项的通知 | ||
有关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村庄经营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函〔2023〕14号)、《上虞区村庄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百官街道南湖养老物业联建等4个村庄经营项目由于建设时效、规划条件、用地性质等原因发生变化,经研究,决定取消立项,不再给予项目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1、取消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即时通知到项目实施村,并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做好收尾工作。 2、重视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初审,严禁将无实施条件、规划不符合或用地无法解决的项目进行申报。 3、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做到项目立项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建设的基本要求。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实施村加快建设,规范程序。对已完工的项目,抓紧做好验收和决算审计等工作,及时按要求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及时向我局提出结算验收申请。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