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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112/2023-76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8-22 10:21
发布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取消相关村庄经营项目立项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村庄经营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函〔2023〕14号)、《上虞区村庄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百官街道南湖养老物业联建等4个村庄经营项目由于建设时效、规划条件、用地性质等原因发生变化,经研究,决定取消立项,不再给予项目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1、取消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即时通知到项目实施村,并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做好收尾工作。

2、重视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初审,严禁将无实施条件、规划不符合或用地无法解决的项目进行申报。

3、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做到项目立项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建设的基本要求。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实施村加快建设,规范程序。对已完工的项目,抓紧做好验收和决算审计等工作,及时按要求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及时向我局提出结算验收申请。


附件:村庄经营取消立项补助项目情况表.docx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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