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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61/2023-76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30 16:27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公告——高锋 | ||
高锋,男,身份证号:330682********1011,系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员工。2021年11月15日20时50分许,高锋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上虞区曹娥街道曹新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曹新路绍兴银球压力容器厂门口路段时,被一辆超车的电动车碰撞,高锋因此受伤,肇事电动车车主未停车报警,驾车逃离现场。经警方多方查找,未能获得肇事电动车车主的有效信息。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交认字(2020)第17253-1号明确高锋在本起道路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现本人提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同意支付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公告期满后无异议即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监督电话:82200182 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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