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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761/2023-76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8-30 16:32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公告——郭小昌 | ||
郭小昌,男,身份证号:330219********3733,系绍兴奥唯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6月30日16时50分许,郭小昌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十一东路由东向西直行,被旁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刮擦,郭小昌车辆发生侧滑倒地,因此受伤,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停车报警,驾车逃离现场。经警方多方查找,未能获得肇事电动自行车车主的有效信息。根据《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绍虞公交认字(2022)第330682420220012271号明确郭小昌在本起道路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现本人提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同意支付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公告期满后无异议即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监督电话:82200182 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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