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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390/2023-76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27 14:22 | |
发布单位: | 谢塘镇人民政府 |
谢塘镇2023年筹资筹劳事项 | ||
谢塘镇2023年筹资筹劳政策参考虞区农〔2023〕61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执行。 关于下达 2023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 2023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计划安排,经实地踏看和竞争性评审,确定东关街道新丰村等 24 只项目列入本年度我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1),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上虞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及项目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20〕135 号)执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设计、预算、招标、施工、验收、决算等必须符合当地乡镇、街道管理要求,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全。投资强度按 照《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关于发布区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的通知》(虞财预〔2021〕10 号)执行。 2.项目名称与立项文件务必统一,相关项目招标备案、申报登记、预决算审计资料等文件涉及名称均需一致。 3.做好信息系统申报。项目申报做到纸质与网上信息系统同步,在做好纸质资料的同时,于 5 月 31 日之前将项目相关信息 登记上传到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和申报,并严格按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监督和管理。 4.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一是按实填报《2023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于 5 月 31 日之前通过浙政钉发 送盖章电子版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是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报《上虞区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纸质存档工作,同时于5月31日之前 通过浙政钉发送盖章电子版至区财政局农业科,具体格式见附件3。 5.严格抓好农民负担管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要求,及时将筹资或筹劳方案报区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并将审批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执行,对不符合农民负担管理要求的, 不予补助。 6.有关乡镇、街道及项目实施村要对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方案、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申请审核表、补助资金文件、 竣工验收报告等原始材料及时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有档可查。 7.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一事一议项目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另要求实施项目在建设任务下达后 2 个月内 开工建设,原则上于当年度 11 月底前完工。 附件: 1.2023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 2.2023 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 3.上虞区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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