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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227/2024-803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11 16:46 | |
发布单位: | 永和镇 |
永和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3年度永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规范解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3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5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3条,计划总结5条,重点事项25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在微信公众号(稻香永和)公开信息2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各办线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永和镇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完善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充分利用“稻香永和”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区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办线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3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办线和基层站所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政策解读需重点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加强解读。 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镇属各办线、站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规范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永和镇将持续关注社会热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程、食品安全、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永和镇各项工作进度。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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