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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884/2024-002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12 16:35
发布单位: 上浦镇

上虞区上浦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23年度上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精准、高效、便民。2023年,上浦镇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主动公开范畴和领域更广、更细、更精准。民生实事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全生命周期动态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合理。常态化开展“周报送、周晾晒、周督查”工作,有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重点疑难件会商制度,合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行政诉讼调撤率100%。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有力提升镇依申请办理水平。

(三)平台管理系统、安全、平稳。政府网站检索功能优化,栏目信息及时更新,表述错误大幅度减少;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有效运行,2个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全流程信息系统内实时录入。大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开展与上虞日报等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高效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四)监督保障有力。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办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积极开展社会评议,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收集评价意见。本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不够主动,有些时候没能做到及时、有效更新,信息的质量也略显不足。二是政务公开找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仅能够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必选公开项目, 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不能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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