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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90921/2024-0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15 16:23
发布单位: 区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col/col1229351177/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1000号,电话0575-8200377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信息公开目录和职责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领域的各类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条,其中,领导简介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三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2023年发布意见征集通知4条,在充分接受采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后科学的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迁移补录工作,严格按照《上虞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全程有记录可追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收到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上虞区信息宣传工作方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起草,经法制科合法性审核,办公室工作审核发布,并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保密审查规范,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主,全力推动政务新媒体等其它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互动回应和网上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传播综合执法声音。一年来,共编写发布各类新闻稿150篇,城市守望者微信公众号推送51期,区级媒体录用106篇、市级媒体19篇、省级媒体13篇、中央电视台1篇、学习强国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细化责任清单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审核流程。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全年共处理行政许可事项201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数量2828行政强制数量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43.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2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其中1件予以公开,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全程有记录可追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收到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不全、公开内容不规范,目前已根据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逐条按要求补充相关信息,规范发布内容;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2023年已对发布的政策文件采用图片、卡通动漫、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解读,让解读更具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2023年制定了责任清单、分解重点任务,切实保障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有待优化,需借鉴其他区县和部门先进经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二是拓宽网上意见征集渠道,运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三是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加强培训学习,强化宣传引导,树立主动公开思维,全力保障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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