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予以公示。
序号
采矿许可证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采矿权有效期限
1
C3306822017037130144155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上虞区联发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矿
2022年4月1日-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