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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820025908252/2024-800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崧厦街道 | 公开日期: | 2024-01-29 16: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崧办〔2024〕3号 |
统一编号: | DSYD99G-2024-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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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监督机制,确保村级工程规范实施,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虞政办发〔2023〕14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5日
抄送:区“三资”办、区便民中心、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共印70份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管理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本街道范围内投资规模在1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 二、管理体系 (一)村级层面 各行政村作为建设单位,必须成立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任成员,对村级工程负总责,具体负责工程的调查研究、政策处置、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工程立项、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资金筹集和使用以及扬尘、大数据工程监管平台等管理工作,并落实专人加强村级工程的日常管理。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工程监督小组,重点对工程的立项程序、招投标过程、主材料、施工质量、合同履行、隐蔽工程、变更内容、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二)街道层面 街道成立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驻村指导员为成员,负责对村级工程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工程监督办公室、审计办公室、财政(内审组)。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村级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村级工程的招标投标、审核并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工程监督办公室负责对村级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审计办负责对村级工程预算编制、决算审计、资金支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财政(内审组)负责工程的预算、变更、决算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立项管理 1.由街道(或上级)立项的村级工程:实行事先报审制度,原则上由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每年第四季度,按照“量力而行,切实可行”原则,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村级项目实施计划,并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附件2)。村级工程的决策与审批须由村班子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广泛征求党员、村民及各方意见,报驻村指导员、联村片长、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审核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附件4),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立项申报书》(附件5),经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组织开展项目竞争性立项评审,提交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表》(附件6),报相关业务办线备案,方可列入街道立项的村级工程项目计划。由上级部门立项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2.村级立项工程:未经街道(或上级部门)立项的项目,由联村组负责组织立项和全过程管理。决策与审批须由村班子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党员、村民及各方意见,报驻村指导员、联村片长审核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填写《崧厦街道村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归口原则按照先业务归口再区域归口方式确定,业务难以归口的按区域归口,其中业务归口按办线既定职能确定,(区域归口按集镇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办负责,集镇范围外的农村区域农业农村办负责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建设。对上级无补助、社会无赞助、村级无实力的“三无”村级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实施。项目确定后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设计管理 1.设计适用范围:工程立项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需纳入设计管理范围,立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在街道设计库内由建设单位与业务办线共同选定,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立项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投标,由街道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设计费按规定需公开招标或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除外。 2.实行设计图纸评审制度。 列入街道(或上级)立项计划的村级工程项目,实行设计图纸评审制度。由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相关办线、联村组、视情聘请专家等进行评审,并填写好《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评审表》(附件7),专家邀请由街道工程监督办、归口业务办线负责,设计图纸评审费用由街道财政保障。 五、预算管理 村级工程必须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事项由行政村提出,预算费单项合同估价在10万元以下的,由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确定委托街道中介库选取,签订《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报务项目合同》; 10万(含)以上的,由街道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公开招标。 预算编制确认时必须提交项目设计图纸、设计图纸评审表、预算初审报告、村民代表决议等资料。1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由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服务中介出具预算确认书,10万元(含)以上经中介初审,填制《村级预算审核告知单》(附件8),经街道内审后报绍兴市上虞区国建评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审公司)审核备案,200万元以上的,经内审后报区国审公司审核,并出具预算确认书。 预算方案提出必须慎重、完整,方案提出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要按照规定事先向确认单位提出申请,并经确认单位书面认可。 六、招投标管理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必须进入街道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1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经审批可由村自行进行公开招投标(附件9)或在街道小型市政、建筑工程建设库中选取(附件10);5万元以下的村可按相关政策自行组织建设(附件11)。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会审制度。对预算投资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村级工程必须经街道招投标会审程序,由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村主职干部、村监委主任、驻村指导员、联村片长、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工程监督办公室、内审组相关人员参加。会审前需递交立项文件、村民代表决议、设计图纸、设计图纸评审表、预算书(工程量清单)、预算确认书等资料,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招标会审表》(附件12),经审批后进入正式招投标程序。投资1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由村班子组织会审,并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招标会审表》(附件12)。 1.公告发布。1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不见面招标系统,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村自行组织的招投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在村公开栏中公示。不同媒体上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该一致,并保持3天以上。 2.中标公示。确定中标单位后,应及时在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招投标办公室应协助建设单位在7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合同签订管理。发出《中标通知书》起三十日内,施工单位随带中标通知书与足额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单到街道招标投标办公室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需经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核。合同一式八份,经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鉴证,报街道招投标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办线存档。同时应签订《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安全承诺书》等。 无正当理由,中标单位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单位承担。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并督促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纪工委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特殊情形需采取不宜招标(直接发包)和邀请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事先必须报街道招投标办公室、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经研究同意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不宜招投标工程需填制《崧厦街道村级不宜招投标(直接发包)建设工程审批表》(附件13)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对于工程预算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 七、建设管理 监理单位选聘。经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的村级工程,村须聘请监理进行管理,确保村级工程的规范实施。监理费10万元以下的,由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工程监督办、建设单位共同确定委托签约中介,中介单位在街道中介库选取,并签订《监理合同》等。10万元(含)以上的,应纳入街道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村级要在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并明确工程结算审计前支付的监理费用不得超过合同约定费用的50%;若同时委托保修阶段监理的,在保修期届满前,支付的监理费用不能超过合同约定费用的90%。 实行施工技术交底会制度。对街道及以上立项的村级工程,实行施工技术交底会制度。在工程施工前,由业务办线召集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施工单位、设计、预算、监理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具体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进行会商,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技术交底会议记录》(附件14),并记录在案。 村级工程建设管理。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落实专人对施工单位人员、监理人员的出勤考核,每日做好考核记录,做好“双查双保”平台的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建设、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合同、信息管理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策、建议及时向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汇报。村工程监督小组重点对工程的主材料、施工质量、合同履行、隐蔽工程、变更内容、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有详细的监督记录。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要加强对村级工程的日常监管,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附件15)。 村工程监督小组、工程专职管理人员、监理单位连同村级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6)在村级工程施工前一并报街道相关业务办线与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变更管理 村级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 (一)变更权限 1.涉及工程变更,须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附件17),变更绝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10%。如果确有必要超过10%的,需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工程单项变更金额超过5万元的,须实施预算审核,并事先公开变更内容(公开栏公示3天),提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原件;变更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须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变更金额超过20万元(含)的,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限额(200万元)以上工程变更(附件18): 1)单项变更额度在2万元(含)以内,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联村片长审批后实施,区国审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 2)单项变更额度在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区国审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 3)单项变更额度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区国审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4)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经区国审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上述变更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设计调整、主体结构变更等事项的,由街道业务办线同意后,按本意见规定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2.应当报审的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执行事前报审报批制度。 涉及抢险、救灾和为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而发生变更的,可边实施边报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工程结算审计时该变更原则上不予受理: 1)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竣工后报送的; 2)肢解工程变更内容故意压低变更金额规避审批的; 3)工程变更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 属于在工程审计时不予受理的变更,有关村经合社负责人须以书面形式向街道主要领导作出解释说明,区国审公司根据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意见执行变更审核事项。 4.涉及隐蔽工程变更,必须由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或联村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看,形成现场踏看记录《崧厦街道村级隐蔽工程变更踏看表》(附件19),施工前后附有尺寸的现场对比水印照片(有远照和近照)或影像资料,隐蔽工程量的签证。隐蔽工程变更金额超3万元的,须实施预算审核,并报街道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二)变更程序 村级工程涉及变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具体程序为:村班子在工程变更前提出变更方案,向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提出变更申请,经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归口业务办线(其他村级工程由联村组)及监理、设计现场踏看后,确需变更的,由村会同施工单位出具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并附变更原因、设计变更图纸、需调整的工程量、变更部分预算等资料,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变更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填制《村级建设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告知单》(附件20),交内审组审核后按变更权限提交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其中,涉及设计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变更内容要明确具体的工程量,避免因变更单过于简单而造成决算中产生双方矛盾;严禁将与原工程关联不大的工程量列入该工程的变更范畴而逃避招投标管理;涉及工程变更事项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必须真实、详实;所有变更工程的程序性资料必须齐全。凡未经预先审核的工程变更,不得列入工程决算。 (三)变更责任 对未办理变更确认手续擅自变更的,工程增加部分不得列入工程决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系工程承包方责任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系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造成重大影响的,实施责任追究;如系中介单位责任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检测管理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主材进行质量监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由村存档。对道路、场地等硬化(油化)面积一定规模以上的,须进行钻芯检测,检测时须三方(甲方、乙方、监理方)到场,检测结果作为工程审计依据之一。 十、验收管理 村级工程竣工后必须实施二级验收,即由村自行组织的初验(附件21)和街道组织的复验(附件2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村级工程,不得进入审计程序。如合同约定有进度验收的,由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并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进度验收单》(附件23)。村级自建工程由联村组组织验收,并填制《崧厦街道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附件24)。 1.统一村级工程验收程序。村级工程完工后进入验收程序的,由施工方书面向村提出验收要求,由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验收组成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后书面向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要求,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复验采取综合验收,即由业务办线、工程监督办、审计办公室、驻村指导员、联系片长等组成综合验收组,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参加,验收后签署意见并签名。质保期满后,由村提出验收申请,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复验(附件25)。 2.规范村级工程验收资料。村级实施初验收时,施工方提供工程基础资料包括工程核对记录、工程施工情况、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等。聘请监理的,由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资料。街道组织实施复验时,村在提供初验收意见的基础上,提供竣工图、村原始丈量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明细、隐蔽工程施工前、中、后照片、考勤资料、检测报告等,有变更的还需提供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等资料。 十一、结算审计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后,村应在一个月内整理好材料,报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初审,经审核后再填制《村级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告知单》(附件26),报街道财政(内审组)内审复核,限额以上再报区国审公司审计。审计应提供的材料有:村级工程项目报审书(附件27)、承诺书(附件28)、施工合同、结算书、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招投标资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明细、施工照片、考勤表及与项目有关其他资料。有变更的还需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对此项目变更的决议、变更联系单、变更预算及图纸等。 十二、财务管理 村级工程项目收支必须纳入账内核算,两个行政村以上的联建项目必须统一进入牵头村的账内核算反映,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 1.规范财务审批。工程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凭证手续齐全,方可进账。工程属联建项目的,必须在其他联建村财务负责人审核会签的基础上,由进账村财务负责人统一审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附村级工程验收小组验收意见。 2.规范入帐发票。工程结算发票必须是规范的统一税务发票,严禁使用无据支出凭证。自建工程在材料采购时,必须按照“村采云”要求进行采购,并取得税务发票,人工费用结算必须使用规范的工资清单,同时应当建立材料、用工、费用等明细台账。 3.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财会制度规定对工程进行单独核算,联建工程根据联建约定,将由联建村按支付工程款额度转入联建村“在建工程”科目。建设工程如有上级补助的,填制《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拨款申请单》(附件29)。 对于立项而未实施项目的费用结算:村级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取消的,对其前期产生的设计、预算中介费用,原则上按进度及合同约定协商决定,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 结算审计结束后,凭竣工验收单、合同、审计报告及相关费用支出凭据结转“在建工程”,并同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附件30)。 十三、档案管理 村对有关工程的档案(预算、结算、图纸、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会议记录、丈量记录、审计资料等)要及时整理归档。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办线要建立专门的村级工程档案柜,对工程预算、招投标、施工合同、决算审计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十四、预决算中介管理 加强对聘用中介机构的考核,不准在同一个中介机构进行同一项工程的预决算审计。街道纪工委、审计办公室要定期对中介机构的工程预决算审计进行抽查,严禁在工程审计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对由上级有关部门查实的,中介机构按相关文件政策处理。 十五、责任追究制度 街道纪工委要依规依纪,加强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治。 (一)禁止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承包承建本村村级集体建设工程。 1.禁止承包承建本村建设工程的对象为行政村两委会及村监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干部,包括财务人员;以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 2.禁止村干部及直系亲属合股、变相参与本村村级集体建设工程。 3.凡是由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或以村班子名义发包的建设工程,均应列入禁止村干部及直系亲属承包承建范围。 (二)凡未经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擅自建设的,取消该村当年村级工程立项资格,取消区、街道两级补助,由街道纪工委追究问责。对造成工程进度、质量问题的,或者引发群众信访投诉的,酌情降低该村所立项目的区、街道两级补助或者取消项目,酌情考虑新一年度项目立项资格,并由街道纪工委追究问责。 (三)村级建设工程管理列入行政村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由街道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街道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归口业务办线对村级工程施工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工程质量等定时进行抽查监督,半年一次进行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经街道纪工委查实后实施问责追究,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中介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中介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意见由街道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原有工程管理文件与此文件有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其它未涉及事项或上级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2.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 3.崧厦街道 村班子会议审议决议书 4.崧厦街道 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议书 5.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立项申报书 6.崧厦街道村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表 7.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评审表 8.村级预算审核告知单 9.崧厦街道村级自行招标投标工程申报书 10.崧厦街道村级小额工程申报书 11.崧厦街道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申报书 12.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招标会审表 13.崧厦街道不宜招标发包(直接发包)建设工程审批表 14.崧厦街道村级工程技术交底会议记录 1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明细单 16.村级工程管理人员名 17.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 18.限额以上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 19.崧厦街道村级隐蔽工程变更踏看表 20.村级建设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告知单 21.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单 22.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竣工复验单 23.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进度验收单 24.崧厦街道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 25.崧厦街道村级建设工程质保期复验表 26.村级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告知单 27.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报审书 28.承诺书 29.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拨款申请单 30.崧厦街道 村村级工程建设情况公示单
附件1: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建军 副组长:宋卫峰 何建锋 朱建超 杭 波 茅海烽 倪银萍 朱棋永 王胜坚 阮维军 张银军 周新苗 罗 栋 孙中坚 刘海燕 徐 佳 成 员:相关办线负责人 下设: 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 任:朱棋永及相关办线分管领导 副主任:相关办线负责人 成 员:相关办线工作人员 招投标办公室: 主 任:宋卫峰 副主任:杨伟刚 成 员:何非非 沈喜喜 工程监督办公室: 主 任:宋卫峰 副主任:钟志鸿 成 员:何非非 傅孟军 审计办公室(内部审计委员会): 主 任:朱棋永 副主任:谢 波 成 员:钟新全 王 丽 费立军 财政(内审组): 主 任:宋卫峰 副主任:王伟洋 成 员:沈喜喜 附件2: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 (20 年度)
村名 (盖章): 单位:万元
附件3:
崧厦街道 村班子会议审议决议书
因我村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村级基础设施等建设需要,于202 年 月 日召开了村班子会议。讨论工程有关事宜。经村班子会议研究,现决议如下: 。
村党(总)支部委员会
村村民委员会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班子成员签名:
附件4: 崧厦街道 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议书
因我村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村级基础设施等建设需要,由村班子申请对 工程有关事宜于20 年 月 日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应到代表 人,实到代表 人。会议根据本村班子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该工程建设的议程进行审议,后经大会表决,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现决议如下:
村村民委员会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附件5: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立项申报书 村名(盖章):
备注:此表限计划纳入街道立项项目填报。
附件6: 崧厦街道村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表 (2024) 号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村、招标办、分管办(中心)各留存一份。
附件7: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评审表 (20 ) 号
注:此表为50万元以上项目填报;此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业务办线、招投标办、招标投标监督办各一份。
附件8: 村级预算审核告知单
村(社)
注:村(社)必须把实施范围、编制要求及三通情况填写清楚。 附件9: 崧厦街道村级自行招标投标工程申报书
村名(盖章):
附件10: 崧厦街道村级小额工程申报书
村名(盖章):
备注:投资1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委托街道小额村级工程建设入围库入围单位实施的填报此表。
附件11: 崧厦街道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申报书
村名(盖章):
附件12: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招标会审表 (202 ) 号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招投标中心、工程监督办各一份。
附件13: 崧厦街道不宜招标发包(直接发包)建设工程审批表
编号: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招投标办、招标投标监督办各留存一份。 附件14: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会确认单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流程调整,设计不足,工程量清单漏项等,交底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 附件1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明细 年 月 日
注: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工程量计算方法及施工过程对比照片。
附件16: 村级工程管理人员名单
注:本表在村签工程合同时一并报给街道业务办线。
附件17: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 (200万元以下工程)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需附街道财政(内审组)内审意见,2.变更额度在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需附村务联席会议决议,变更额度在5万元以上的需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3.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需街道村级工程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审批,20万元以上的需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附件18: 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2万元以下)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单项变更额度在2万元(含)以内,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联村片长审批后实施,区国审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工程结算审计时该变更原则上不予受理: ①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竣工后报送的; ②肢解工程变更内容故意压低变更金额规避审批的; ③工程变更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
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2万元-5万元)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单项变更额度在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区国审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工程结算审计时该变更原则上不予受理: ①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竣工后报送的; ②肢解工程变更内容故意压低变更金额规避审批的; ③工程变更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
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5万元-10万元)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单项变更额度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区国审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2.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设计调整、主体结构变更等事项的,由乡镇(街道)商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3.工程变更审计所需资料:①变更申请确认单;②预算(标底)书和答疑纪要;③变更预算书和计算稿;④合同及商务标;⑤其他资料。 4.变更申报程序:①乡镇(街道)专责人员根据变更额度通过本乡镇(街道)单位账号及密码登录村级集体项目管理系统云平台;②根据网页提示,搜索该变更所属工程,在该工程子目下申报变更,填写变更内容、变更形式、变更原因、变更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自审意见、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等数据;③填报完毕上传至区国审公司,网上申报结束;④乡镇(街道)专责人员须按操作细则要求及时将项目所需纸质资料报送至区国审公司;⑤区国审公司经办人员按网上申报情况对相关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受理,送审完毕;⑤区国审公司及时安排审计人员对变更事项进行审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 5.控制变更比例。各乡镇(街道)、村经合社应对多次单项变更的累计报批金额严格把关,原则上各类变更合计变更率控制在每一标段合同价的15%以内,其中:合同价在200万元以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变更率控制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控制在8%以内。严禁将与原工程无关联的内容以设计变更形式列入其中。
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10万元以上)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经区国审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2.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设计调整、主体结构变更等事项的,由乡镇(街道)商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项目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3.工程变更审计所需资料:①变更申请确认单;②预算(标底)书和答疑纪要;③变更预算书和计算稿;④合同及商务标;⑤其他资料。 4.变更申报程序:①乡镇(街道)专责人员根据变更额度通过本乡镇(街道)单位账号及密码登录村级工程管理系统云平台;②根据网页提示,搜索该变更所属工程,在该工程子目下申报变更,填写变更内容、变更形式、变更原因、变更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自审意见、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等数据;③填报完毕上传至区国审公司,网上申报结束;④乡镇(街道)专责人员须按操作细则要求及时将工程所需纸质资料报送至区国审公司;⑤区国审公司经办人员按网上申报情况对相关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受理,送审完毕;⑤区国审公司及时安排审计人员对变更事项进行审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 5.建立公示制度。变更报批或报审前,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村经合社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变更报审时应提供公示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控制变更比例。各乡镇(街道)、村经合社应对多次单项变更的累计报批金额严格把关,原则上各类变更合计变更率控制在每一标段合同价的15%以内,其中:合同价在200万元以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变更率控制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控制在8%以内。严禁将与原工程无关联的内容以设计变更形式列入其中。
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5万元以下) (行业主管部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单项变更额度在2万元(含)以内,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联村片长审批后实施,区国审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单项变更额度在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区国审公司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 上述变更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设计调整、主体结构变更等事项的,由乡镇(街道)商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工程结算审计时该变更原则上不予受理: ①变更未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或在工程竣工后报送的; ②肢解工程变更内容故意压低变更金额规避审批的; ③工程变更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
村级工程变更申请确认单(5万元以上) (行业主管部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单项变更额度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区国审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后提出变更意见,报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经区国审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2.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设计调整、主体结构变更等事项的,由乡镇(街道)商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3.工程变更审计所需资料:①变更申请确认单;②预算(标底)书和答疑纪要;③变更预算书和计算稿;④合同及商务标;⑤其他资料。 4.变更申报程序:①乡镇(街道)专责人员根据变更额度通过本乡镇(街道)单位账号及密码登录村级工程管理系统云平台;②根据网页提示,搜索该变更所属工程,在该工程子目下申报变更,填写变更内容、变更形式、变更原因、变更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自审意见、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等数据;③填报完毕上传至区国审公司,网上申报结束;④乡镇(街道)专责人员须按操作细则要求及时将工程所需纸质资料报送至区国审公司;⑤区国审公司经办人员按网上申报情况对相关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受理,送审完毕;⑤区国审公司及时安排审计人员对变更事项进行审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 5.建立公示制度。变更报批或报审前,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村经合社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变更报审时应提供公示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控制变更比例。各乡镇(街道)、村经合社应对多次单项变更的累计报批金额严格把关,原则上各类变更合计变更率控制在每一标段合同价的15%以内,其中:合同价在200万元以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变更率控制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控制在8%以内。严禁将与原工程无关联的内容以设计变更形式列入其中。 村级工程标底漏项申请确认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9: 崧厦街道村级隐蔽工程变更踏看表 村名(盖章):
注:所有村级隐蔽工程变更都必需填报此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在工程变更前报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一份村存档。
附件20: 村级建设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告知单
村(社)
附件21: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单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竣工复验单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限街道及以上立项的村级工程项目填报;验收通过日期为验收合格日期,作为合同付款依据之一。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复验单 (村立项工程)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验收通过日期为验收合格日期,作为合同付款依据之一。 附件23: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进度验收单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4: 崧厦街道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
附件25: 崧厦街道村级建设工程质保期复验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须填写此表。
附件26: 村级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告知单 村(社)
附件27: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项目报审书
附件28:
承 诺 书
: 我单位已向你单位提供了 工程的全部工程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 若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我单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9: 崧厦街道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拨款申请单
申请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30: 崧厦街道 村村级工程建设情况公示单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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