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002590761/2024-0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03 16:41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公告—钱志光 | ||
钱志光,男,身份证号:330622********1410,系浙江埃克盛化工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05月04日07时40分许,钱志光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经七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纬三东路口左转弯时,被旁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刮擦,钱志光车辆发生侧滑倒地,因此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停车报警,驾车逃离现场。经警方多方查找,未能获得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有效信息。 现本人提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同意支付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公告期满后无异议即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监督电话:82200182 绍兴市上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