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由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会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向社会发布增选人民陪审员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任名额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全区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00名,今年拟增选人民陪审员74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增选68人,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增选6人。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职责、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不能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履行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拒不履行职责对审判工作造成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停发补助、暂停履职,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直至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人民陪审员资格。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本届任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
四、选任程序
(一)公告:公告期30日,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3日。
(二)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①网上登记: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可按照选任公告要求,通过“浙里办—双员智治应用”或“浙政钉—双员智治应用(绍兴市)”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照片和二寸个人免冠照片。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通过“浙政钉—双员智治应用(绍兴市)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照片和二寸个人免冠照片。
②现场登记:亦可向区司法局(市民大道987号7号楼四楼)现场提交被推荐人相关书面材料。其中:公民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原件(供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的,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原件(供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推荐表》可至上虞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领取,也可进入“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里“信息公开”中的“区司法局”点击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满足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是否具有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确保符合选任条件。
(四)确定人选
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部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五)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七)就职宣誓
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由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人:郑燕勤 联系电话:0575-82509620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
2024年1月4日